2.1 至少提供1份2017年1月1日至今的系統集成或軟件開發類項目業績。
2.2 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
2.3 須承諾針對本項目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在投標人承諾函中承諾)。
2.4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5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責令停業;被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山東 或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安全問題的。
2.6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轉包。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