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蓮峰教育基地建設項目&(項目名稱)施工/ 標段
補遺文件01號
各潛在投標
隆昌市蓮峰教育基地建設項目 (項目名稱)施工/ 標段招標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中
一、第10.4.1條變更估價原則中關于變更估價的約定修改為:結算依據(1)工程量計算依據:經審定的施工圖、設計變更、圖紙會審、技術核定單、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含專項施工方案)和經派駐現場代表和現場監理簽字確認的簽證、隱蔽記錄、會議紀要等與工程相關的資料。
(2)工程計價依據: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已有的項目或適用于變更工程項目的,應采用該項目的綜合單價(物價變化按14.1.2條執行);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但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的,可在合理范圍內參照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物價變化按14.1.2條執行);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沒有適用也沒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的,應按以下方式確認綜合單價并按承包人報價浮動率下浮后作為結算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費、規費、稅金和詢價材料不下浮):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及相應專業工程量計算規范、2020年《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及相關配套文件。
②環境保護費、安全施工費、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按定額規定計取。
③人工費調整系數按施工期內四川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發布的人工費調整文件執行。
④材料價格執行《四川工程造價信息》隆昌市信息價(不含稅),隆昌市信息價中沒有的參照內江市市場價(不含稅)調整,當材料價格信息不滿足上述條件時,按隆府發【2022】10號文執行。
⑤規費按定額規定計取。
⑥銷項增值稅、綜合附加稅按定額規定計取。
⑦實際實施期間,如有新政策,按新政策文件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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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2.4.1 付款周期中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修改為:施工進度款按月度進行支付。工程施工期間,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當月已完成產值的8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人支付至計量工程價款的80%,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并經審計機構審定后支付至審定金額的97%;剩余3%作為質保金,待缺陷責任期滿后無息支付。
三、15.3.1 承包人提供質量保證金的方式修改為:
質量保證金采用以下第&2&&種方式:
(1)質量保證金保函,保證金額為:?/ ?;
(2)&&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四、15.3.2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修改為: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種方式:
(1)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質量保證金的計算基數不包括預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價格調整的金額;
(2)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性扣留質量保證金;
(3)其他扣留方式:&/&。
關于質量保證金的補充約定:在最長缺陷責任期滿后無質量問題15日內無息支付 。
五、忽略“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招標文件以新上傳的為準,請各投標人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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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