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石棉縣什月河地熱普查探礦權拍賣出讓公告
雅公資礦拍告〔2023〕02號
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規定,受雅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委托,雅安市政務服務和 服務中心將組織實施四川省石棉縣什月河地熱普查探礦權拍賣出讓活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簡介
標的名稱 | 四川省石棉縣什月河地熱普查探礦權 | ||
所在位置 | 石棉縣王崗坪鄉 | 面積 | 3.0917平方公里 |
出讓礦種 | 地熱 | 擬出讓年限 | 5年,探礦權延續按屆時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
探礦權已有地質工作程度及地質礦產情況簡介 | 2017年,石棉縣開展了區域范圍內的地熱資源調查,通過調查、評價,初步查明擬出讓的四川省石棉縣什月河地熱普查探礦權區塊內地層,構造,巖漿巖,變質巖,地熱水補、涇、排條件。據《石棉縣地熱資源調查報告》,該擬出讓探礦權區塊范圍內有溫泉出露,泉口處實測溫度55℃,流量1900.8m3/d。 | 綠色勘查及地質環境保護要求 | 開展勘查工作前,應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辦理環評手續。勘查過程中切實貫徹“生態保護優先”原則,嚴格執行“綠色勘查”。嚴格執行“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的規定,在出讓的探礦權范圍內開展項目勘查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計劃和作業時間,有效減少施工場區水土流失。在勘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油等廢棄物必須經過處理達標排放,不得破壞生態環境。勘查過程中,定期對施工區和生活區范圍內的地質環境進行巡查,當發現存在滑坡、塌方等地質災害隱患時,及時采取監控、預警措施,確保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施工活動的順利進行。 |
范圍拐點坐標表(2000大地坐標系) | 拐點編號 | 東經 | 北緯 |
1 | 102°08′05″ | 29°28′45″ | |
2 | 102°09′45″ | 29°28′45″ | |
3 | 102°09′45″ | 29°28′07″ | |
4 | 102°08′15″ | 29°28′07″ | |
5 | 102°08′15″ | 29°28′15″ | |
6 | 102°08′05″ | 29°28′15″ | |
辦理探礦權登記 | 競得人按探礦權出讓合同約定依法申請辦理探礦權登記。逾期未申請辦理的,視為競得人自動放棄該探礦權競得資格,競得人所繳交易服務費、探礦權出讓收益不予退還,合同于逾期之日予以解除,競得人無權要求獲得合同約定的探礦權,出讓人有權對本探礦權再行出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 | 簽訂出讓合同及探礦權出讓收益繳納 | 1.拍賣出讓成交后,競得人應當場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成交結果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競得人須在公示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持《拍賣成交確認書》到雅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探礦權所在地的縣級稅務部門領取礦業權出讓收益繳款通知書; 2.競得人須在繳款通知書送達之日起30日內,按繳款通知書要求一次性將所有礦業權出讓收益就地繳庫。未按期繳納的,從滯納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加收的滯納金應當不超過欠繳金額本金。競得人逾期超過60日仍不足額繳納出讓收益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會同相關部門對競得人開展企業失信聯合懲戒,已經繳納的出讓收益不予退還。 |
出讓起始價 | 59萬元 | 擔保函要求 | 競買申請人須提供銀行出具的擔保函原件。擔保函格式不限(投標保函視同為競買保函,予以認可);金額:不低于59萬元;有效期限:生效日應在競買申請起止時間內,有效期自拍賣活動當日起算不低于90日;受益 |
二、其他注意事項及風險提示
1.拍賣出讓成交后,競得人未能按出讓公告或出讓文件要求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競得人需承擔成交金額20%的違約經濟責任(上限不超過出讓起始價)。 按照《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文要求,地熱屬于該文件所附《按礦業權出讓收益率形式征收礦業權出讓收益的礦種目錄(試行)》內礦種,礦業權出讓收益=探礦權(采礦權)成交價+逐年征收的采礦權出讓收益,故該探礦權轉為采礦權后礦山開采時,還需按合同約定的礦業權出讓收益率逐年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
2.本次出讓的標的為探礦權,不包括土地使用權及其他物權。
3.競得人在進行勘查開采時,應按照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爆破作業、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等;在勘查開采過程中應遵守重要公路、鐵路、城市規劃區等相關規定,并按要求施工;相關項目具體建設內容和生產工藝與設備應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相關要求;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文物或疑似文物,應立即停止施工,并報告當地文物主管部門。
4.出讓探礦權范圍涉及國家Ⅱ級公益林地,競得人在探礦過程中應盡量避讓上述林地,減少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按《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批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令第35號)規定,勘查成果達到大中型礦山,可以使用Ⅱ級及其以下保護林地;其他工礦項目,可以使用Ⅲ級及以下保護林地。確需占用林地,應按規定辦理占用林地手續。
5.出讓探礦權范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競得人在勘查開采過程中應避讓永久基本農田,不得造成永久基本農田損毀、塌陷破壞。
6.出讓探礦權范圍內存在電力設施,競得人在勘查開采過程中應做好與電力設施權屬人的溝通,合理避讓電力設施。
7.競得人開展地質勘查需臨時使用土地的,應依法辦理臨時用地審批手續,按照臨時使用土地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構)筑物,使用期滿后必須及時復墾并恢復原狀。
8.本次拍賣出讓的探礦權到期后可申請延續,每次延續時間為5年。探礦權申請延續登記時應扣減首設勘查許可證載明面積的25%(已提交資源儲量的范圍除外)。
9.探礦權存在較大的找礦風險和不可預測的自然因素,競買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有關資料,咨詢有關地質專家并進行現場考察,充分了解礦權的現狀和勘查、開發風險,作出科學的投資分析和投資決策,需具備與勘查項目相匹配的資金實力。
10競買人若有異議或疑問的應在競買申請前向雅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雅安市政務服務和 服務中心 雅安市雨城區雅州大道456號 0835-2829861張女士
雅安市政務服務和 服務中心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