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金口河區大峽谷景區游客接待中心及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項目名稱)設計施工總承包 / 標段招標文件》補遺文件(2號)
致各潛在投標
現對《樂山市金口河區大峽谷景區游客接待中心及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項目名稱)設計施工總承包 / 標段招標文件》(以下簡稱《招標文件》)作以下說明:
一、《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第2.2.5(5)其他因素評分標準設計單位人員配備中:“注:以上人員須為投標單位人員,且不得兼任,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中設計單位提供,提供投標人總部或其非獨立法人分支機構社保證明。省外企業投標人在本項目配備的主要人員須提供在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登記人員的相關證明材料(附四川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官網最新截圖);注冊證書及職稱證書專業應與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專欄人員的網頁截圖一致,否則不得分。(未實行注冊或暫緩實行注冊的除外)。”現明確為:“注:1、以上人員須為投標單位人員,且不得兼任,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中設計單位提供,提供投標人總部或其非獨立法人分支機構社保證明。2、省外企業投標人在本項目配備的主要人員須提供在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登記人員的相關證明材料(附四川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官網最新截圖),注冊證書及職稱證書專業應與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專欄人員的網頁截圖一致,否則不得分。(未實行注冊或暫緩實行注冊的除外)。”
二、《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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