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潛在投標
高縣月江鎮安置房項目招標文件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作以下調整:
一、調整內容:
調整前:
11. 價格調整
11.1 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
市場價格波動是否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可以調整。只針對鋼材、商品混凝土、磚、水泥、砂、石粉和鋸材7種主材按川建造發(2009)75號文件中規定執行,其他材料不作調整。鋼材、商品混凝土、磚、水泥、砂、石粉和鋸材的風險幅度取定為5%。基準日期的確定按照通用條款規定執行。。
因市場價格波動調整合同價格,采用以下第(2)種方式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
第1種方式:采用價格指數進行價格調整。
關于各可調因子、定值和變值權重,以及基本價格指數及其來源的約定:&&/ &&; &
第2種方式:采用造價信息進行價格調整。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對超出一年工期部分的材料價格進行價格調差。本項目材料價格調整周期為半年一調。造價信息采用施工同期四川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發布的《四川工程造價信息》中高縣同期信息價作為“基準價”,若高縣無信息價的材料,則參照宜賓市、高縣周邊區、縣最低信息價確認,如無信息價的進行市場詢價確定。
①施工期內,鋼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石(片、塊、條、碎石、卵石)、磚、瀝青、預拌砂漿(干混砂漿)、瀝青混凝土等主材的價格,在“基準價”的風險幅度值以外的按以下方式進行調整:
&a、鋼材、水泥的風險幅度值為3%;商品混凝土、石(片、塊、條、碎石、卵石)、磚、瀝青、預拌砂漿(干混砂漿)、瀝青混凝土的風險幅度值為5%;
&b、施工期內(正式開工日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或交付使用日,以先到為準)每月《四川工程造價信息》信息價的算術平均值為“終期價”(B,下同)。
&c、調價公式:
調增時,結算價=A+(B-1.03A)或結算價=A+(B-1.05A);
調減時,結算價=A+(B-0.97A)或結算價=A+(B-0.95A)。
(2)關于基準價格的約定:按通用條款執行。
專用合同條款①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低于基準價格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時,或材料單價跌幅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②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高于基準價格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跌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時,材料單價漲幅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③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等于基準單價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跌幅以基準單價為基礎超過±%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第3種方式:其他價格調整方式:&&&&&&&&&&&&&&&&/ &&&&&&&&。
調整后:
11. 價格調整
11.1 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
市場價格波動是否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可以調整。只針對鋼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石(片、塊、條、碎石、卵石、礫石)、磚5種主材進行調整,其他材料不作調整。 &。
因市場價格波動調整合同價格,采用以下第&(2) 種方式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
第1種方式:采用價格指數進行價格調整。
關于各可調因子、定值和變值權重,以及基本價格指數及其來源的約定:&&/ &&; &
第2種方式:采用造價信息進行價格調整。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對超出一年工期部分的材料價格進行價格調差。本項目材料價格調整周期為半年一調。以投標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作為基準日期,按照基準日期所在當月的四川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發布的《四川工程造價信息》中高縣同期信息價作為“基準價”(以下簡稱為A),若高縣無信息價的材料,則參照宜賓市、高縣周邊區、縣最低信息價確認,如無信息價的進行市場詢價確定。
①施工期內,鋼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石(片、塊、條、碎石、卵石、礫石)、磚5種主材的價格,在 “基準價”的風險幅度值以外的按以下方式進行調整:
&&a、鋼材、水泥的風險幅度值為3%;商品混凝土、石(片、塊、條、碎石、卵石、礫石)、磚的風險幅度值為5%;
&b、施工期內(正式開工日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或交付使用日,以先到為準)每月《四川工程造價信息》信息價的算術平均值為“終期價”(以下簡稱為B)。
&c、調價公式:
鋼材、水泥:價格調增時結算價=A+(B-1.03A);價格調減時結算價=A+(B-0.97A)
商品混凝土、石(片、塊、條、碎石、卵石、礫石)、磚:價格調增時結算價=A+(B-1.05A);價格調減時結算價=A+(B-0.95A)。
(2)關于基準價格的約定:按通用條款執行。
第3種方式:其他價格調整方式:&&&&&&&&&&&&&&&&/ &&&&&&&&。
二、原招標文件與本補遺文件內容不一致的,一律以補遺文件為準。
三、其余內容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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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