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計
2、道路專業負責人(1人):具有道橋類中及以上職稱得2分,本項滿分2分;
3、橋梁專業負責人(1人):具有道橋類中級及以上職稱得2分,本項滿分2分;
4、造價專業負責人(1人):具有全國注冊造價工程師(一級造價工程師)得1分,具有工程造價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加1分,本項滿分2分;
注:設計負責人及設計人員不能重復,須是投標單位人員(聯合體投標需注冊在設計單位)。
二、施工
2、施工技術負責人(1人):具有工程類中級及以上職稱得1分,本小項最多得1分。
注:上述施工單位人員應是注冊在本單位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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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2023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