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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讓方承諾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發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二、其他事項
1.本網站項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官網 展示;
2.本網站披露的與競價相關的“最小加價幅度”、“保留價”等參數,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有權按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成都匯廈建設投資股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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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5101002019210763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企業類型 | ||||
所在地區 | 四川?成都市 ?金牛區 | |||
住所/注冊
二、成交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轉、受雙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 ? 一次性付款:受讓方應于《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成交價款。 四、債權債務: ? ? 本次轉讓不涉及債權債務。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一、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并存續的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轉讓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三、意向受讓方報名受讓時,須繳納保證金人民幣5萬元 四、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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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提交材料 | 根據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內提供相應報名材料 |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
一、評估報告中的保留意見、重要揭示、特別事項說明中涉及資產轉讓的提示提醒內容
本次評估報告不公開也不備查。 二、其它披露事項 1、本次轉讓標的為成都匯廈建設投資股份 所持位于成都市錦江區經天一街37號上東花園住宅1套。 2、本次轉讓標的未設置抵押等擔保物權、無查封、無訴訟、無租賃。? 3、轉讓標的房屋所有權證的證載面積與實際面積不一致的,以實際面積為準,不影響轉讓標的的成交金額。 4、意向受讓方受讓標的資產前已充分了解受讓標的資產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和購房條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且不違背相關房地產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約定導致產權不能過戶或本次交易無效的,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意向受讓方承擔,意向受讓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在扣除交易服務費后,將剩余部分轉入轉讓方指定賬戶。 5、意向受讓方需自行到實地查驗轉讓標的,并充分了解標的有可能存在的風險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標的結構、權證過戶、租賃情況、抵押情況、轉讓標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風險等),如意向受讓方在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報名,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意向受讓方受讓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6、交易成功后,受讓方須于成交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結清全部價款。結清價款且獲得西南聯交所出具的交易憑證后90個工作日內完成交易標的的權證變更登記手續。過戶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房屋交接事項。所涉及的稅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由轉、受雙方各自承擔。 7、意向受讓方需自行了解標的物業費收取標準。轉讓方承擔房屋移交前所涉及的水、電、氣、物業等費用,房屋移交后所涉及的水、電、氣、物業等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8、本次轉讓標的的資產評估報告不公開且不供投資者查詢。其他內容詳見《資產明細表》、《產權交易合同》。 9、標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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