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潛在投標人:
網上潛在投標人提出質疑如下:
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趙辰昕介紹,在支持民營企業方面,《關于支持民營企業加快改革發展與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提出了不少務實的新舉措,要求在符合市場準入要求的條件下,不得額外設置前置條件等。”;四川省委省政府 《關于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川委發〔2018〕30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支持民營建筑企業發展的通知》(建辦市(2019〕8號)、《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促進民營建筑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川建行規(2019) 1號,多次明確要求要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本項目招標文件中評標方法附件五:項目管理機構評分表(綜合評估法)一項目管理機構評分表一4.企業綜合實力一3、獎項:具有四川省省級及以上部門頒發的“守合同重信用”(須提供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得3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招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其中,(三)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以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條件。”此條件的設置明顯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上述條款,且明顯有排斥潛在投標人的行為;存在明顯是為某些特定投標人專門設置加分項的嫌疑。
我公司質疑“3、獎項:具有四川省省級及以上部門頒發的“守合同重信用”(須 提供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得3分”此項條件的設置,須予以取消;同時我公司將保留進一步向有關監管部門和機構提出質疑或投訴的權利。
現回復如下:
為擇優選取一家技術力量強、經驗豐富的單位來擔任該項目的施工工作,本次項目為公開招標項目,評標辦法為綜合評分法,要求潛在投標人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作為響應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的前提下,著重對潛在投標企業的綜合能力進行評審,以評審總得分最高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且該評分標準為僅為打分項,并非強制性條件,所有滿足資格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均可參加本項目,故不存在限制、排斥投標人的情況。請各投標人按招標文件執行,在編制投標文件時根據公司自身情況進行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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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米易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