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燃料公司華能廣東海門港務 2024年至2025年運輸管理服務項目【重新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11-1-175)
項目所在地區:廣東省,汕頭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燃料公司華能廣東海門港務 2024年至2025年運輸管理服務項目【重新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廣東省,汕頭市
2.2 規 模: 華能燃料公司華能廣東海門港務 2024年至2025年運輸管理服務項目
2.3 標段劃分: 華能燃料公司華能廣東海門港務 2024年至2025年運輸管理服務項目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廣東省,汕頭市/
2.5 服 務 期: 2年
2.6 招標范圍:為滿足海門港務公司正常生產過程中運輸服務的需要,成立車輛運輸管理班組,對港務公司日常車輛進行管理、調度,包括港區內物品搬運工作、班車運輸服務工作和其他運輸管理服務。運輸班必須按時、按質完成招標人下達的各項運輸服務。配置6名駕駛資格的人員,其中大型客車A1駕照者不少于3人,中型客車B1駕照者不得少于1人,其他人員必須持有小型汽車C1以上駕駛資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質量事故;(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取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或《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須提供有效期內的證書掃描件
(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5年至少具備1項企事業單位運輸管理服務業績
(3)其他要求:投標人擬委派人員中:持大型客車A1駕照者不少于3人,持中型客車B1駕照者不得少于1人,其他人員必須持有小型汽車C1駕駛資格
(4)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