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鳳棣花100MW牧光互補發電項目EPC工程預招標招標公告
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陜西省
2.2 規 模: 本項目直流側裝機容量127.5680MWp,交流側容量為100MW。
2.3 標段劃分: 新能源公司丹鳳棣花100MW牧光互補發電項目EPC工程預招標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 陜西省商洛市丹鳳縣
2.5 計劃工期: 計劃開工時間:2022年09月01日;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發出的開工通知書為準;總工期122日歷天。
2.6 招標范圍:
2.6.1勘察設計
2.6.1.1勘察:
第一:測繪
(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招標人應在開始勘察前7日內,向勘察人提供測量基準點、水準點和書面資料等;勘察人應根據國家測繪基準、測繪系統和工程測量技術規范,按發包人要求的基準點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進行測繪。
(2)勘察人測繪之前,應當認真核對測繪數據,保證引用數據和原始數據準確無誤。測繪工作應由測量人員如實記錄,不得補記、涂改或者損壞。
(3)工程勘探之前,勘察人應當嚴格按照勘察方案的孔位坐標,進行測量放線并在實地位置定位,埋設帶有編號且不易移動的標志樁進行定位控制。
第二:勘探
(1)勘察人應當根據勘察目的和巖土特性,合理選擇鉆探、井探、槽探、洞探和地球物理勘探等勘探方法,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勘察任務創造條件。勘察人對于勘察方法的正確性、適用性和可靠性完全負責。
(2)勘察人布置勘探工作時,應當充分考慮勘探方法對于自然環境、周邊設施、建構筑物、地下管線、架空線和其他物體的影響,采用切實有效的措施進行防范控制,不得造成損壞或中斷運行,否則由此導致的費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誤由勘察人自行承擔。
(3)勘察人應在標定的孔位處進行勘探,不得隨意改動位置。勘探方法、勘探機具、勘探記錄、取樣編錄與描述,孔位標記、孔位封閉等事項,應當嚴格執行規范標準,按實填寫勘探報表和勘探日志。
(4)勘探工作完成后,勘察人應當按照規范要求及時封孔,并將封孔記錄整理存檔,勘探場地應當地面平整、清潔衛生,并通知招標人、行政主管部門及使用維護單位進行現場驗收。驗收通過之后如果發生沉陷,勘察人應當及時進行二次封孔和現場驗收。
第三:取樣
(1)勘察人應當針對不同的巖土地質,按照勘探取樣規范規程中的相關規定,根據地層特征、取樣深度、設備條件和試驗項目的不同,合理選用取樣方法和取樣工具進行取樣,包括并不限于土樣、水樣、巖芯等。
(2)取樣后的樣品應當根據其類別、性質和特點等進行封裝、貯存和運輸。樣品搬運之前,宜用數碼相機進行現場拍照;運輸途中應當采用柔軟材料充填、盡量避免震動和陽光曝曬;裝卸之時盡量輕拿輕放,以免樣品損壞。
(3)取樣后的樣品應當填寫和粘貼標簽,標簽內容包括并不限于工程名稱、孔號、樣品編號、取樣深度、樣品名稱、取樣日期、取樣人姓名、施工機組等。
第四:試驗
(1)勘察人應當根據巖土條件、設計要求、勘察經驗和測試方法特點,選用合適的原位測試方法和勘察設備進行原位測試。原位測試成果應與室內試驗數據進行對比分析,檢驗其可靠性。
(2)勘察人的試驗室應當通過行業管理部門認可的CMA計量認證,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試驗人員和試驗條件,否則應當委托第三方試驗室進行室內試驗。
(3)勘察人應在試驗之前按照要求清點樣品數目,認定取樣質量及數量是否滿足試驗需要;勘察設備應當檢定合格,性能參數滿足試驗要求,嚴格按照規范標準的相應規定進行試驗操作;試驗之后應在有效期內保留備樣,以備復核試驗成果之用,并按規范標準規定處理余土和廢液,符合環境保護、健康衛生等要求。
(4)試驗報告的格式應當符合CMA計量認證體系要求,加蓋CMA章并由試驗負責人簽字確認;試驗負責人應當通過計量認證考核,并由項目負責人授權許可。
以上勘察設計包含送出工程,初步按新建25km110kV送出線路及4km線路改造考慮,線徑容量按照40萬千瓦考慮,線路長度以接入批復意見為準,包含對側間隔設備采購、施工等工作。送出工程工作范圍:按照項目臨時及永久接入系統審查意見進行辦理,包含前期手續、要件辦理、征地、勘測、設計、環評、水保、林業、征地補償(項目整個生命周期內的)等所有合規手續辦理,及施工(含線路、對側間隔設備采購安裝等工程,直至達到并網要求)、協調、植被恢復、土地復墾、驗收、調試直至項目并網投產等整個工程;如停電接網期間產生接入站及其他項目電量損失,費用包含在項目合同內。
以上項目本體、送出工程合規手續的辦理等工作如發包方已委托,則按照實際合同價在該合同總價內扣除該部分費用。
2.6.1.2光伏電站設計
2.6.1.2.1設計范圍
投標人負責從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到竣工圖編制等本工程全過程的所有設計任務,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標準、內容和深度及集團相關要求完成設計工作。投標人要參與并制定該項目設計創國優規劃及實施方案。設計過程要執行國家強制性條文及行業制定的安全性評價要求。
2.6.1.2.2工作內容及深度
(1)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勘測工作
場內外道路;平面高程控制(含方格網布置)、建筑物沉降觀測點布設、平斷面測量、地質專業的測量、水文專業的測量;建立工程施工測量網(滿足工程需求);工程地質調查、勘探、試驗;水文氣象調查及現場和室內技術工作等,提交本工程水文氣象報告、工程測量報告、工程施工測量網建設報告、巖土工程勘測報告及土壤電阻率報告等。勘測內容應滿足初步設計和施工圖階段所需的深度要求。
(2)初步設計
初步設計內容深度應符合各行業及公司制定的有關《初步設計文件內容深度規定》。初步設計需經評審(采用發包人框架合作單位評審,承包人承擔評審費)
(3)施工圖設計
施工圖設計范圍同初步設計階段的設計范圍,主要內容應能滿足項目正常施工、調試、運行的需要及確保項目的完整性。施工圖深度應滿足各行業及公司制定的有關《施工圖設計文件內容深度規定》。
(4)竣工圖編制
設計范圍同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范圍,竣工圖深度等同于施工圖設計深度,深度要求符合。
(5)設計歸總
對工程設計的合理性和整體性負責,參加工程的設計聯絡會,對相關設計進行協調。
(6)編制工程施工招標(提供施工招標工程量清單)、工程所需設備、材料的技術規范書,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大綱、設計對標報告、優化設計大綱、基建節能減排專題報告,參與有關的招評標和技術協議的簽定工作;投標人負責向設備廠家收集用于設計所需的設備資料,招標人協助;投標人不能由于收資的問題而影響設計進度。
(7)參加本工程的設計審查,并按審查意見進行設計修改和補充;參加施工組織設計審查。
(8)完成全廠KKS編碼工作(如果有)。
(9)網絡及信息化設計(如果有)。
(10)現場設計服務。
(11)參加現場的施工檢驗和驗收。
2.6.1.4設計質量標準
符合《光伏發電工程設計導則》、國家、地方及行業現行的設計標準、規范和規程的要求,確保設計成果資料完整、真實準確、清晰有據、符合項目實際,且確保設計成果資料通過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并取得批復文件,并對所提供的成果質量負終身責任。
2.6.2設備材料采購
(1)包括但不限于:主變壓器、高低壓開關柜(預制艙)、配電裝置、接地變壓器、GIS、無功補償、電纜、SF6在線監測系統、計算機監控、場內集電線路、升壓站及光伏場區的圖像監視系統、光功率預測系統、集控子站及生產移動平臺(與甲方上口設備正常傳輸數據)、內網專線架設租賃(含內網專用電腦)等所有設備及配套設備的采購,以及上述設備的接貨、卸車、保管、成品保護、轉運、安裝、匯線、試驗、調試等全部工作,中標單位采購的設備要滿足合同質量要求和電網并網要求。
注:所有110kV升壓站預制艙均包含在本標段采購范圍,預制艙清單詳見技術文件部分。
(2)光伏組件、逆變器、箱變、電纜、主變、高低壓開關柜、GIS、SVG、部分二次設備等華能集團集采設備按照暫估價進行報價,集采設備最終由EPC總承包方與集采供貨商簽訂設備采購合同后,EPC總承包方負責集采設備采購合同全過程管理。合同費用由EPC總承包方支付給供貨方。
(3)主體工程所需的材料采購、制作及安裝,包括但不限于線纜、光纖、電纜槽盒、接地扁鋼(銅絞線、接地極等)、全站范圍內的設備設施標識標牌、電纜溝蓋板、廠區圍欄和電纜標示樁等工程配套設備設施及其相關的材料(制作要求符合發包方要求)。
(4)基建期車輛不少于3輛移交生產(車輛規格、數量滿足發包人相關制度要求)等。
(5)華能集團要求的多有信息化系統的上線,如ERP、法務、財務一體化、集控等采購及安裝。
(6)生產準備期涉及的安全工器1具、檢修工具、儀器儀表、消防、應急、生活、辦公等物資)。
(7)項目基建管理采用發包人智慧基建管理系統,項目并網后實現生產無線網絡覆蓋并接入發包人生產信息集中控制管理系統(符合國網陜西省電力公司新能源場站調度控制管理要求)及發包人集控中心主站;
2.6.3現場施工
光伏電站施工范圍為升壓站、光伏場區、送出工程涉及的所有土建及裝修、安裝工程。
2.6.3.1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升壓站主變、配電裝置、無功補償、電纜、圖像監視系統、場區水源建設、光伏組件、支架、逆變器、箱變、集電線路、送出線路及對側間隔等所有設備安裝工作,以及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安裝工作。
2.6.3.2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片區內所有進場道路和場內道路的新建和改擴建、升壓站部分、送出工程部分(包括建構筑物、各類設備基礎、綠化等)、電源(永臨結合)、水源建設(包含相關用水手續辦理,滿足當地水務部門驗收)、35kV集電線路、光伏組件支架基礎、箱變基礎、接地、消防、截排水、光伏區圍欄、道路及場內工程擋護、綠化等相關土建工作,以及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土建工作。按照當地環保部門要求建設危廢庫房和油品庫,并通過當地環保局的相關驗收。光伏板下種植相關草類,滿足項目牧光互補的要求,通過政府驗收。
投標人負責光伏場區生產水源(用于清洗光伏板,推薦打井)及永久電源工程實施(考慮外接10千伏電源接入。包括:設計、采購、施工、辦理相關批準手續、組織驗收并取得驗收合格證書),滿足光伏發電項目總體設計方案,滿足場區生產需要并與主體工程同步實施。施工臨時及永久性水源、電源、通訊施工及相關工作,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現場外部接至約定地點(該水、電、專線通信網絡為永臨結合,施工結束后變更為甲方戶名,繳清之前費用,完整交接生產,打井須辦理取水證、水資源評估、安裝水表、水質化驗等全套手續),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2.6.3.3施工質量標準
工程施工質量符合國家、地方及電力行業現行相關的強制性標準、質量驗收(或檢驗評定)標準及規范的要求,工程經最終質量驗收評定,所有建筑安裝工程合格率100%,單位工程優良率100%,保證電力設施的正常運行及設施設備的安全,并確保一次性驗收合格。
2.6.4臨時工程的設計與施工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電、臨時設施由中標單位自行解決。光伏場區及升壓站所涉及的長期租地、永久征地、臨時征地由中標單位辦理相關林地、征地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征地紅線之外的臨建設施用地由中標單位自行負責辦理相關用地手續并承擔相應費用,發包方予以協助。
施工電源應為永臨結合,項目竣工后,由中標單位負責辦理永久電源相關手續。
2.6.5原有工程設施的拆除和清運
暫無,若施工過程中發生,按照合同外工程解決。
2.6.6試驗、調試及竣工驗收
完成光伏電站質量監督、設備監造、并網驗收、防雷檢測、消防驗收、檔案驗收(投標方須委托專業檔案單位進行檔案管理歸檔,施工過程全程在場參與檔案管理,通過發包人上級單位驗收)、環保水保驗收、勞動安全衛生、職業病驗收等工作,以上工作內容所涉及的驗收協調費、專家費等費用全部費用包含在其投標報價中。
本項目所涉及的設備性能試驗及涉網試驗均由中標單位按照項目公司要求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若性能試驗不滿足設計性能指標,中標單位須負責消缺直至滿足要求。性能試驗及涉網試驗的協調、評審等費用由中標單位負責。
試運行期間售電收入歸發包方。工程生產移交驗收前的施工及生活用電、用水由中標單位自行向相關單位支付費用。
其它本項目招標文件中未明確列出,但對于一個光伏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滿足電網公司接入運行要求、滿足國家及公司竣工驗收需求的工作內容也視為包含在本工程內。
2.6.7其他工作
投標人需要按照《光伏發電工程設計概算編制規定及費用標準》NBT32027-2016的分解承擔以下費用。
2.67.1建設用地費
承包人的營地、材料堆場、施工便道、承包人擅自超出用地紅線產生的用地、承包人違法棄渣產生的費用。
2.6.7.2項目建設管理費
(1)項目技術經濟評審費
a、初步設計審查的初步設計報告匯總和初步設計委托第三方審查工作統一由本標段總承包單位負責,相應費用含在本標段總報價中。
b、各種專項設計的編制及審查
c、施工圖設計各階段設計審查
d、項目評估
e、各類專題報告、專項報告的編制及審查、評審。
2.6.7.3工程質量檢查檢測費
a、項目施工過程中業主單位歷次質量監督及檢查產生費用(含專家費);
b、項目所在地政府職能部門歷次質量監督及檢查產生費用(含專家費);
c、當地電網歷次質量監督及檢查產生費用(含專家費)。
2.6.7.4項目驗收費(以下驗收均包含過程“三同時”及相關施工治理,直至通過驗收,如涉及)
a、工程啟動驗收
b、工程試運行和移交生產驗收
c、環境保護專項驗收
d、水土保持專項驗收
e、工程消防專項驗收
f、勞動保障及勞動保護專項驗收
g、職業衛生專項驗收
h、安全專項驗收
i、檔案專項驗收
j、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編制
k、項目竣工驗收
L、環境危險因素測評
2.6.7.5其它工作
(1)投標人負責聯系質量監管單位,繳納注冊費用,并組織工程各階段監檢;投標人配合完成具體工作,負責工程現場質監對接具體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2)投標人負責本項目全部并網手續辦理直至項目轉商業運行并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包括與電網公司簽訂《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供用電合同》、《線路調管協議》等),并組織電網公司驗收、召開一、二次啟委會及完成電網轉商業運行手續,負責電力業務許可證辦理;工程質量應達到電網公司驗收標準、質監站驗收,同時投標人應負責項目現場并網驗收具體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并網手續辦理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滿足電網公司并網要求的設備采購、服務委托、并網驗收、流程協調、專家費等全部費用)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3)投標人負責簽訂各項并網檢測(包括電能質量檢測、有功功率測試、無功功率測試、電網適應性檢測、功率特性試驗、SVG性能試驗、快頻響應入網檢測及同步相量校驗等)、電力通道開通及調試合同、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場站惡意代碼防護、信息安全、電磁建模、寬頻振蕩風險評估、等級保護測評合同。投標人應積極配合并網檢測工作開展并確保所采購設備通過上述檢測。
(4)所有涉網手續辦理,包括定值計算及完成備案全部由投標人負責,投標人負責承包范圍內的電網對接和保護定值計算等相關工作。
(5)勘測定界工作:招標人負責組件基礎、箱變基礎、進場及場區道路、送出工程用地紅線內的征租地工作并支付相關費用,投標人配合業主完成相關圖紙、劃線工作;投標人負責征地紅線放樣、記錄、釘樁、拉線及影像留存。投標人負責施工、生產生活、臨建用地、棄土場用地等臨時用地的手續辦理、補償、復原、復耕、復綠及恢復工作;投標人負責征租用地的地上及地下附著物(青苗、建構筑物、墳墓等)清理,并承擔所涉臨時用地的相關費用,招標人配合投標人工作。
(6)投標人負責施工過程中與政府相關部門、鄉鎮、村民委員會、村民的協調工作。
(7)投標人在場內道路及平臺等設計施工中須充分考慮光伏電站原有水系的影響,新設計的排水系統確保所涉及的村莊、礦山、水庫、土地、水源、水電站等不受影響;排水系統順暢,符合水保環保要求,不影響村民生產生活,并承擔相關費用,不造成滑坡、坍塌、水淹等事件。
(8)投標人負責規劃運輸方式及運輸路線,解決運輸路線上影響運輸的如架空線路(如光纜、輸電線路等)改造、遷移、橋梁加固、路面加寬、維護等涉及的協調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9)投標人負責一切運輸手續、交通道路許可手續辦理,解決施工現場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確定運輸方式和運輸通道,滿足施工運輸要求和尋找設備堆放場地,設備運輸車輛的拖拽、牽引,綜合協調設備生產、運輸、存放、倒運、保管,滿足設備連續吊裝要求并承擔相關費用。
(10)投標人向環保部門繳納施工期間粉塵、噪音、廢水、廢物排放費用,采取灑水、降塵、降噪等措施。
(11)投標人負責水土保持工程及環境保護工程實施(包括:設計、施工、組織驗收并取得驗收合格證書),滿足光伏發電項目總體設計方案,并與主體工程同步實施。
(12)招標人委托有資質單位負責為項目水土保及環境保護提供監理、監測、評估服務工作,投標人積極配合相關工作,費用包含在EPC總價內。
(13)投標人負責消防備案及驗收、防雷備案及驗收、安監衛生備案及驗收等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招標人配合投標人工作。
(14)投標人負責施工中發生阻工等的協調以及其它不可預見的事件的處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15)本項目的設備監造工作及設備性能檢測工作由投標人負責承擔費用。
2.6.7.6中標單位負責完成本標段范圍內光伏電站升壓站工程、35kV集電線路、光伏場區、送出工程環境保護工程及水土保持實施(擋墻、護坡、復墾、截排水溝、植被恢復和場區綠化等)、水保環保監測、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污染防治設施等“三同時”工作。上述工作須滿足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相關要求及驗收,通過達標投產驗收及完成創優策劃、實施工作。要求環水保、植被(保護)恢復方案等實施應與整個項目總體實施方案保持一致。
2.6.7.7項目建設過程中,承包人應辦理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手續費、征租地及協調費、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土地證、不動產證、土地批復、林業砍伐手續等開工前置合法手續并承擔在辦理上述合法手續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及項目建設管理費、技術經濟評審、質量監檢、初設評審、項目驗收、暫列金(監理費、監造費用、生產準備費、項目管理費、評估調研費)等費用,由發包人直接支付給承包人。若存在需要發包人代為向政府部門付款的情形,由承包人通知發包人,并取得發包人書面同意,發包人付款后,根據政府部門開具的行政事業收據的金額從合同項下其他類價格中扣除。
2.6.7.8招標范圍內采用發包方框采結果的智慧基建、初設審查、設備監造、質量監檢、車輛購置、erp系統、生產準備、集控接入費框采按1500萬暫列,費用以實際簽訂合同為準,超出部分包含在總價內,低于1500萬在結算時扣減。工程協調費專項列支,按照1000萬列支(本體600萬、送出工程400萬),費用以實際發生為準,超出部分包含在總價內,低于1000萬在結算時扣減。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中承擔勘察設計任務的單位,具有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和工程測量)專業類乙級或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或電力行業(新能源專業)乙級及以上及電力行業(送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3.2.2 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中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應具備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許可類別及等級:承裝二級、承修二級、承試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3 業績要求:
(1)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中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須提供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至少2項光伏發電工程施工業績(單項施工合同金額或EPC合同中建安費用不低于不低于2000萬元),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簽字蓋章頁、簽訂時間頁、工程范圍頁、合同金額頁,若為EPC合同則還需提供建安金額頁等證明材料),未提供視為無效業績。
(2)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中承擔勘察、設計任務的單位,應提供近3 年(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至少3項100MW及以上光伏項目的設計業績,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簽字蓋章頁、簽訂時間頁、工程范圍頁),未提供視為無效業績。
3.2.4 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擬派項目總負責人(在項目管理機構組成表中職務明確“項目總負責人”,未備注視為不滿足資質要求)須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壹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電子證書和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同時必須為本公司的在職員工,并提供社保證明材料;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光伏EPC工程,須附合同影印件(如果能證明),如合同中不能證明為該項目經理業績的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本工程擬任設總: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3個光伏工程擔任設計負責人的經歷,須附合同影印件(須能證明設總身份),如合同中不能證明為該設總業績的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5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由一個勘察、設計單位和一個施工單位組成。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07月10日09時00分起至2023年07月15日17時00分止。
備注:投標單位沒有在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m.yzpb.com.cn會員區后查閱公告
聯系人:馬工
咨詢電話:010-51957412
手 機: 18701298819, ;
電力公眾微信號:18701298819
相關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請登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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