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送變電實業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批工程類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1.采購條件本項目采購人為江西省送變電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項目單位”),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有資金,*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競爭性談判采購。
本項目積極響應《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倡導潛在應答人用先進標準引領服務質量提升,有效治理質量突出問題,推動形成優質優價的采購機制。
2.采購范圍*
3.應答人資格要求
3.1 應答人須滿足如下通用資格要求:
(1)本次采購要求應答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須具備相應項目的實施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項目等承擔采購項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應答;
(3)取得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標準規定的有效許可證。取得采購文件要求的有效認證證書。
(4)根據《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的規定,應答人存在導致其被暫停成交資格或取消成交資格的不良行為,且在處理有效期內的,不得參加相應項目的應答。
(5)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改委等9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的規定,應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6)根據《關于對電力行業嚴重違法失信市場主體及其有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發改運行946號)要求,應答人不得被納入電力行業市場主體嚴重違法失信“黑名單”。
(7)應答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的。
(8)應答人不得在國家電網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和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的通報/公告》中正在接受暫停中標資格、取消中標資格的相應處理范圍內的產品。
應答人須同時在應答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查詢的,包含“黑名單”、“行政處罰”及“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查詢結果(查詢日期應在應答截止日前15天內)。
3.2 應答人須滿足如下專用資格要求:
詳見附件(采購需求一覽表)。
3.3 除專用資格要求中明確接受聯合體應答的項目外,不接受聯合體應答。
3.4 如接受聯合體應答的,應答人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1)聯合體各方應按照采購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包中應答。
3.5除專用資格要求中明確接受代理商應答的項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應答。
3.6各應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購的部分或全部標包應答。
3.7業績要求:具體詳見采購需求一覽表資質業績要求。(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合同首頁、體現項目內容頁及合同金額、合同簽署頁)
3.8信譽要求
潛在應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截標日前三年內有騙取成交或嚴重違約的;
②截標日前兩年內存在違反國家有關法律禁止轉分包規定的行為。
3.9 財務要求
開標日前三個會計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若不能提供截止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需提供本單位出具的年度財務報告或財務報表),應答人的成立時間少于三個會計年度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表。不得出現連續三年虧損。
3.10 安全質量要求
潛在應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截標日前三個自然年內發生因應答人負同等及以上責任造成的重大質量事故(二級及以上質量事件);一年內發生因應答人負同等及以上責任造成的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級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較大及以上電網、設備事故(三級及以上電網、設備安全事件);六個月內發生因應答人負同等及以上責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級人身安全事件)、一般電網、設備事故(四級電網、設備安全事件)或較大質量事故(三級質量事件);三個月內發生因應答人負同等及以上責任造成的一般質量事故(四級質量事件)。
4.應答保證金
本批次不要求提交應答保證金。如應答人自行提交的,代理機構不對該保證金的退付時間、利息支付等承擔任何責任。
5.采購文件的獲取
5.1 采購文件(電子文件)*獲取。
5.2凡有意參加應答者,請于2023年07月07日09:00起至2023年07月11日18:00止日
本項目積極響應《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倡導潛在應答人用先進標準引領服務質量提升,有效治理質量突出問題,推動形成優質優價的采購機制。
2.采購范圍*
3.應答人資格要求
3.1 應答人須滿足如下通用資格要求:
(1)本次采購要求應答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須具備相應項目的實施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項目等承擔采購項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應答;
(3)取得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標準規定的有效許可證。取得采購文件要求的有效認證證書。
(4)根據《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的規定,應答人存在導致其被暫停成交資格或取消成交資格的不良行為,且在處理有效期內的,不得參加相應項目的應答。
(5)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改委等9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的規定,應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6)根據《關于對電力行業嚴重違法失信市場主體及其有關人員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發改運行946號)要求,應答人不得被納入電力行業市場主體嚴重違法失信“黑名單”。
(7)應答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的。
(8)應答人不得在國家電網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和國網江西省電力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的通報/公告》中正在接受暫停中標資格、取消中標資格的相應處理范圍內的產品。
應答人須同時在應答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查詢的,包含“黑名單”、“行政處罰”及“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查詢結果(查詢日期應在應答截止日前15天內)。
3.2 應答人須滿足如下專用資格要求:
詳見附件(采購需求一覽表)。
3.3 除專用資格要求中明確接受聯合體應答的項目外,不接受聯合體應答。
3.4 如接受聯合體應答的,應答人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1)聯合體各方應按照采購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包中應答。
3.5除專用資格要求中明確接受代理商應答的項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應答。
3.6各應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購的部分或全部標包應答。
3.7業績要求:具體詳見采購需求一覽表資質業績要求。(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合同首頁、體現項目內容頁及合同金額、合同簽署頁)
3.8信譽要求
潛在應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截標日前三年內有騙取成交或嚴重違約的;
②截標日前兩年內存在違反國家有關法律禁止轉分包規定的行為。
3.9 財務要求
開標日前三個會計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若不能提供截止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需提供本單位出具的年度財務報告或財務報表),應答人的成立時間少于三個會計年度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表。不得出現連續三年虧損。
3.10 安全質量要求
潛在應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截標日前三個自然年內發生因應答人負同等及以上責任造成的重大質量事故(二級及以上質量事件);一年內發生因應答人負同等及以上責任造成的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級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較大及以上電網、設備事故(三級及以上電網、設備安全事件);六個月內發生因應答人負同等及以上責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級人身安全事件)、一般電網、設備事故(四級電網、設備安全事件)或較大質量事故(三級質量事件);三個月內發生因應答人負同等及以上責任造成的一般質量事故(四級質量事件)。
4.應答保證金
本批次不要求提交應答保證金。如應答人自行提交的,代理機構不對該保證金的退付時間、利息支付等承擔任何責任。
5.采購文件的獲取
5.1 采購文件(電子文件)*獲取。
5.2凡有意參加應答者,請于2023年07月07日09:00起至2023年07月11日18:00止日
備注:投標單位沒有在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m.yzpb.com.cn會員區后查閱公告
聯系人:馬工
咨詢電話:010-51957412
手 機: 18701298819, ;
電力公眾微信號:18701298819
相關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請登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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