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MW農光互補項目設計施工項目公告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位于廣東省韶關市湞江區, 位于湞江區北部, 東與仁化縣董塘鎮毗鄰, 南與湞江區十里亭鎮相依, 西與武江區重陽鎮及乳源縣桂頭鎮接壤, 北與樂昌市廊田鎮相連。擬建光伏項目位于梨市鎮的南側, 距離湞江區市區北部約 10 公里, 區內有省道 S246 通過,交通便利。項目區光伏陣列區分散分布于各山腳、平地,規劃 升壓站位于大王沖村省道 S246 西側, 中心位置經緯度為: 東經 113°37.2′, 北緯 24°56.1′。
本項目擬新建1座110kV升壓站, 本項目直流側容量約為 100. 1MWp,交流側容量為 74.56MW,容配比為1.343。光伏陣列共劃分成29個光伏發電單元,光伏場內各光伏發電單元經逆變升壓至35kV后,經3回35kV集電線路送至新建110kV升壓站35kV側, 經升壓后通過1回110kV線路(LGJ240)接入110kV橫江變電站110kV母線,線路長約4km。
(本項目最終的設備配置和技術方案以招標人審查合格的初步設計為準)。
建設地點:廣東省韶關市湞江區內。
2.2 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為光伏場區主體工程設計施工,包括工程光伏區、35kV集電線路、110kV升壓站及監控中心等勘察設計;除組件和逆變器、支架、主變壓器、箱式變壓器、電纜、35kV高壓開關柜以外的35kV架空線路及其附件、110kV升壓站、監控中心、通信工程等有關設備和材料采購供應;整個光伏場區、場內外道路、升壓站等建筑及安裝工程、防洪措施、建設管理、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驗收(含各項專題、涉網試驗、階段驗收、竣工等),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內容,同時也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提供服務,配合業主辦理質量監檢、并網手續、調度及供電手續、征租地協調、地方關系協調等并承擔相關費用等。
招標范圍詳見招標文件和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工程分界點:本工程以110kV升壓站龍門架的掛線點為分界點,光伏場區、集電線路、110kV升壓站(包括監控中心)至招標分界點的所有材料(組件、逆變器、支架、主變壓器、箱式變壓器、動力電纜、35kV高壓開關柜設備由招標人采購)、設備及土建、安裝、調試、驗收等均在本招標范圍內。
2.3工期要求
2023年7月30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理人通知為準),2024年5月30日之前實現首批并網。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電網或地方驗收標準并滿足設計文件及其他相關規范的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資質條件:
① 獨立投標人或者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為一般納稅人;
② 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工程勘察(巖土工程或巖土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 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或新能源發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④ 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乙級)及以上資質;
⑤ 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須提供合同文件)滿足以下兩種業績之一:
① 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1個100MW及以上光伏發電項目工程EPC總承包業績(含升壓站);
② 設計單位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3個光伏發電項目的施工圖階段設計業績(含升壓站),或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累計容量至少100MW的光伏發電項目施工圖階段設計業績(含升壓站);
施工單位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3個光伏發電項目的施工業績(含升壓站),或 2020年 1 月 1 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累計容量至少100MW 的光伏發電項目施工業績(含升壓站)。
(3)項目經理要求(須提供當期任命文件或業主出具證明):投標人的擬任項目經理應具有注冊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類),且具有至少1個50MW及以上的并網光伏發電項目工程擔任項目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及以上的經歷。
(4)財務要求:2019年至2021年無連續2年虧損。
(5)信譽要求: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兩家,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的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3年6月29日9時整至2023年7月6日17 時整(北京時間,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