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邑縣50MW分布式光伏項目EPC工程(預招標)招標公告
現進行公開招標。
本次招標為預招標,由于項目施工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完成備案和取得接入方案批復和通過上級公司投資決策和資金到位和現場條件具備和項目可建設容量滿足等,所以項目在實際施工前存在終(或中)止風險,從投標人準備參與本標段投標起,各方因該項目所做的任何工作及投入(包括經濟、時間等)由各方各自承擔,互不負責。請投標人知悉。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山東省,德州市
2.2 規 模: 德州市臨邑縣分布式光伏項目(首期:臨邑縣50兆瓦分布式光伏項目)位于德州市臨邑縣臨盤街道及周邊鄉鎮,不少于1200戶屋頂或建筑屋頂、閑置建設用地開發分布式光伏項目。項目總規劃裝機容量約50兆瓦,采用“全額上網、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最終接入方式以電網接入系統批復為準。
本項目規劃建設容量不低于50兆瓦,若項目實際并網容量低于合同簽訂容量,投標人負責在本鎮區域摸排資源,在項目總工期內補足并網容量。
2.3 標段劃分: 山東分公司臨邑縣50MW分布式光伏項目EPC工程(預招標)。
2.4 施工地點: 山東省,德州市,臨邑縣臨盤街道及周邊鄉鎮。
2.5 計劃工期: 在接到中標通知后20天內完成與業主屋頂或建設用地租賃協議簽訂。項目施工工期為發包人發出加蓋公章的書面進場通知日期到光伏電站全容量并網日期,共300個日歷日。注:光伏電站全容量并網一年運維期不在項目工期考核范圍內。
2.6 招標范圍:
2.6.1前期工作
負責協調業主(戶主)、村委會、電網公司、油田、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完成以下工作:
2.6.1.1在當地積極宣傳招標人光伏電站推廣方案,與意向合作業主(戶主)洽談、現場勘察,確認其安裝意向,對項目屋頂實地精確數據測量;
2.6.1.2組織協調意向業主(或授權委托村委會)與招標人簽訂光伏電站開發屋頂租賃合同(留存符合法律要求的授權書等相關資料);招標人確定租賃價格,提供租賃合同標準版本,租金不得超過該標準,超出費用由中標人自行承擔。
2.6.1.3負責取得接入系統方案及批復、電網消納意見、屋頂荷載計算、安全評價、環境影響評價備案表等各類合規性手續辦理,并附帶專家意見及各類支持性文件;負責取得政府相關部門關于項目備案所需各類支持性文件。
2.6.1.4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及審查(審查單位資質不低于設計資質,并經招標人同意),項目經濟性評價計算方法和參數選取要符合華能公司相關要求,滿足招標人投資決策需要,協助招標人完成項目投資決策。
2.6.2設計和技術
項目的勘察測繪、初步設計、設計審查(審查單位資質不低于設計資質,并經招標人同意)、施工圖設計、接入系統設計、技術規范書編制、竣工圖編制、光伏電站無故障連續運行光伏組件接收總輻射量累計達60kWh/㎡設計值計算等。
2.6.3設備和材料供應/采購
整個光伏項目及接入工程的設備和材料供應(組件除外)、催交、監造、運輸、接收、設備驗收、保管、二次搬運、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移交和管理等均由乙方負責。除組件(太陽能光伏板)設備甲供外,其余設備材料等均乙供。乙供設備材料若采用華能集團框架、集采結果外產品,其技術參數不得低于華能集團框架協議技術參數標準,并經招標人同意。
2.6.4協助招標人完成項目開工決策程序;工程開工許可、施工許可證辦理以及環境保護方案、安全、消防、職業健康方案等方案的編制與實施;安全“三同時”、職業衛生“三同時”、環境保護與安全文明標準化施工、施工備案;安全、環保、職業衛生過程監測。
2.6.5工程保險購買。
2.6.6項目施工及調試
本項目所有設備安裝、調試、試驗、土建工程施工(含臨建設施、障礙物、屋頂附著物清理及恢復)、試運行、移交生產、單體調試及分系統試運與整套啟動試運、質監驗收、光伏電站全容量并網后一年期的運維、保護定值計算及整定、達設計值投產、技術和售后服務、培訓、消缺、直至完成移交生產部門驗收所需完成的全部工作。
2.6.7集團智慧云接入、電網接入
完成集團智慧云接入,電網并網申請;協助招標人與電網公司簽訂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完成電網公司并網接入。
2.6.8驗收
根據國家、行業及華能集團相關規章制度,完成本項目所涉及的各類驗收、及項目投產一年后的整體現場性能測試。
2.6.9檔案管理
總負責項目工程主要活動、重大事件、隱蔽工程、重要成果等聲影像資料管理,定期向檔案部門移交資料。
負責組織所有參建單位的工程檔案建立、工程檔案整理和移交存檔。
2.6.10關系協調
負責項目全過程與村民、村委或居委、鎮縣等各級政府、項目所在的企業、國家電網等等地方關系(含民事關系)協調。所有對外關系協調、施工產生的爭議處理及臨時用地、輸送線路、變壓器及預制艙等設備占地、技術培訓(含運維規程)、青苗補償以及其他必要服務等均包含在總承包范圍內(工作范圍及費用);
2.6.11質保期內的服務。
項目備品備件、專用工器具及免費質保兩年內的消耗品;驗收整改等其他本項目相關的一切工作。
2.6.12其他
完成合同結算、配合招標人上級單位結算審計、配合完成工程決算、完成工程總結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須同時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須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承修、承試二級及以上許可證。
3.2.2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至少3項分布式光伏工程EPC總承包合同業績(上述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首頁、合同蓋章頁、反映合同相關內容關鍵頁或竣工驗收報告,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1項類似工程業績,須附公司加蓋公章的任命文件復印件、或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如果能證明),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本工程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成員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指定施工單位為聯合體牽頭人,規定聯合體各成員應承擔的責任及義務,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05月30日09時00分起至2023年06月06日17時00分止。
備注:投標單位沒有在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m.yzpb.com.cn會員區后查閱公告
聯系人:馬工
咨詢電話:010-51957412
手 機: 18701298819, ;
電力公眾微信號:18701298819
相關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請登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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