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能源開發有限公司2022-2023年光伏項目施工監理框架協議采購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浙江)能源開發有限公司2022年光伏施工監理框架協議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浙江)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浙江省內。
2.2 規模: (浙江)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管理各項目單位開發建設的各類型光伏項目:暫估總容量為1200MW,分為若干個獨立項目實施,包括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400MW、水面光伏(含灘涂)500MW、地面光伏(含山地)300MW等,招標人不保證本標段協議有效期內最終實施總容量不足或超出暫估總容量。
2.3 建設工期:以具體項目建設計劃為準。
2.4工程質量標準:工程整體質量優良,不發生較大安全、質量事故;分項工程質量驗評結果合格率100%,一次驗收合格率≥98%。
2.5 招標范圍:從初步設計具備審查條件、施工準備開始到土建、安裝、調試至工程所有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的全過程監理,包括設計監理、施工監理和調試監理。對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質量、進度、施工安全、造價進行全方位、全過程控制,負責組織協調、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理,定期對承包人的各項工作進行檢查。配合達標投產、項目審計、專項驗收、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
2.6框架協議有效期:自框架協議簽訂生效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協議有效期終止日前已簽訂監理合同的項目屬本標段,合同履約有效期以具體合同約定為準。
說明:本次招標為 (浙江)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光伏施工監理框架協議采購招標,每一個具體的光伏項目待取得批準建設文件后按“統招分簽”的原則,由具體項目單位與中標人簽訂施工監理項目合同。本次招標為框架協議招標,招標人不保證暫估總容量中所有項目在有效期內實施,同時招標人有權就某地區的特殊項目進行調劑或單獨招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具有住建部頒發的電力工程監理專業甲級或工程監理綜合甲級資質(提供資質證明文件)。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7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不少于3項10MW及以上光伏項目施工監理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包含蓋章頁及關鍵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5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
3.2.6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7 本項目不允許分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2年5月23日09時至2022年5月28日17時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浙江)能源開發有限公司2022年光伏施工監理框架協議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浙江)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浙江省內。
2.2 規模: (浙江)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管理各項目單位開發建設的各類型光伏項目:暫估總容量為1200MW,分為若干個獨立項目實施,包括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400MW、水面光伏(含灘涂)500MW、地面光伏(含山地)300MW等,招標人不保證本標段協議有效期內最終實施總容量不足或超出暫估總容量。
2.3 建設工期:以具體項目建設計劃為準。
2.4工程質量標準:工程整體質量優良,不發生較大安全、質量事故;分項工程質量驗評結果合格率100%,一次驗收合格率≥98%。
2.5 招標范圍:從初步設計具備審查條件、施工準備開始到土建、安裝、調試至工程所有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的全過程監理,包括設計監理、施工監理和調試監理。對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質量、進度、施工安全、造價進行全方位、全過程控制,負責組織協調、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理,定期對承包人的各項工作進行檢查。配合達標投產、項目審計、專項驗收、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
2.6框架協議有效期:自框架協議簽訂生效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協議有效期終止日前已簽訂監理合同的項目屬本標段,合同履約有效期以具體合同約定為準。
說明:本次招標為 (浙江)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光伏施工監理框架協議采購招標,每一個具體的光伏項目待取得批準建設文件后按“統招分簽”的原則,由具體項目單位與中標人簽訂施工監理項目合同。本次招標為框架協議招標,招標人不保證暫估總容量中所有項目在有效期內實施,同時招標人有權就某地區的特殊項目進行調劑或單獨招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具有住建部頒發的電力工程監理專業甲級或工程監理綜合甲級資質(提供資質證明文件)。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7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不少于3項10MW及以上光伏項目施工監理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包含蓋章頁及關鍵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5 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
3.2.6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7 本項目不允許分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2年5月23日09時至2022年5月28日17時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備注:投標單位沒有在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m.yzpb.com.cn會員區后查閱公告
聯系人:馬工
咨詢電話:010-51957412
手 機: 18701298819, ;
郵 箱: 1051008819@qq.com
電力公眾微信號:18701298819
相關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請登記表.docx
電力招標采購網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門批準的專業從事電力系統招標采購和在線貿易的電子商務平臺,經營性備案證號(京ICP證070736號,工商注冊號: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獲得商標管理局網站名稱商標的行業網站,18年的專業服務,成就行業領導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