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扎蘭屯地區30萬千瓦風電供暖項目可行性研究技術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內蒙古東部能源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扎蘭屯地區30萬千瓦風電供暖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規劃新建裝機容量30萬千瓦風電項目,配套建設儲能、升壓站、電鍋爐及蓄熱設施等,其中儲能容量根據內蒙古自治區2022年項目申報工作方案或其他相關政策要求合理配置,依托現有2×12MW熱電聯產機組(3臺75t/h蒸汽爐+1臺58MW熱水鍋爐)進行清潔供暖。初、末期由火電機組供暖,極寒天氣由電鍋爐調峰供暖,結合有可能出臺的清潔供暖政策由電供暖逐步替代燃煤機組供暖。
工程場址共兩片區域,區域一位于扎蘭屯市大河灣鎮東北部,面積約60平方公里;區域二位于成吉思汗鎮東南部,面積約80平方公里。場區中心距扎蘭屯市區約30公里,西臨集阿高速,東臨黑龍江省界,站址周邊鄉村道路縱橫交錯,交通條件便利。
2.2項目規模及招標范圍
2.2.1項目規模:30萬千瓦風電項目
2.2.2招標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完成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可行性研究需達到初步設計深度,配合開展可行性研究報告外審,根據審查意見對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修編;編制項目核準申請報告,配合開展項目核準工作??尚行匝芯抗ぷ靼ǖ幌抻冢喉椖扛艣r、風電場址區域1:2000地形測繪、風電重點區域1:500地形測繪(升壓站、場內道路、地形復雜區域、風機點位及吊裝平臺等)、微觀選址、測風方案編制、風資源分析、工程地質勘探、風電系統總體方案設計及發電量計算、機組選型對比分析、電鍋爐設計、供熱管網設計、電氣、土建、消防設計、施工組織設計、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設計、勞動安全和職業衛生設計、節能降耗設計、投資估算、工程概算、財務評價和社會效果分析、敏感性分析等。配合開展獲取建設指標申報方案編制,申報方案滿足國家政策及政府相關部門要求。
2.2.3 服務期:
(1)簽訂合同之日起45個日歷日內完成項目初設深度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2022年6月30日前提交項目申報方案終稿,具備申報條件。
(2)服務期至2024年12月,投標方需根據招標方要求配合開展可研修編及項目申報方案修編。如獲取建設指標則服務期至可研外審修改完畢取得審查意見。項目仍未獲得建設指標,合同終止
(3)投標人除需保證上述工期總要求外,還需確保所有的設計工作不影響招標方各節點的工作工期,含參加項目申報、核準等。在合同簽訂后,投標人還應按照招標方的要求,制定詳細的設計計劃供招標方確認并執行。
2.2.4 服務地點:項目所在地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方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投標人須具有工程勘察綜合甲級和工程設計甲級(電力工程)及以上資質,且處于有效期內。
3.2.2 企業業績:投標人近5年來(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具有至少10個風電項目的可研或設計業績(必須包括2個15萬千瓦及以上風電項目業績),全部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掃描件必須提供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及能證明工作范圍等信息的頁面)。
3.2.3 設總人員要求:本項目擬任設總至少有3個及以上風電項目(至少包括1個10萬千瓦及以上項目)的可研或設計業績,需提供本單位出具的工作業績證明文件,需提交在本公司近1年社保繳費證明材料。
3.2.4 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2年5月16日9時00分起至2022年5月21日17時00分止(北京時間,下同)。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