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山丹東樂北灘200兆瓦光伏發電項目及250MW/1000MWh共享儲能電站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招標人為 甘肅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因遞交投標文件數量不足3家致使一次招標失敗,現對 山丹東樂北灘200兆瓦光伏發電項目及250MW/1000MWh共享儲能電站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服務進行二次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服務內容:山丹縣東樂北灘250兆瓦/1000兆瓦時共享儲能項目,規劃裝機250兆瓦/1000兆瓦時。投標人負責可行性研究設計編制任務,按照國家和電力行業有關標準和內容深度要求完成設計工作。
2.3 服務期:合同簽訂后10日內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
2.4 招標范圍及內容:本次招標分1個標段,內容包括:本項目投標人負責完成華能金昌光伏發電有限公司 山丹東樂北灘200兆瓦光伏發電項目及250MW/1000MWh共享儲能電站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技術服務項目,配合完成相關審查。具體為:負責可行性研究設計報告編制任務,按照國家和電力行業有關標準和內容深度要求完成設計工作。負責對光伏場區及儲能電站按照規劃容量進行總體規劃,提供收益測算等,收集光伏場區及儲能電站(含升壓站)資料,避開敏感性因素,編制工程核準申請報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 及所屬單位的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
3.2專項條件:投標人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風力發電或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且證書在有效期內
3.2.2 投標人應具備的業績要求:投標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至少具有1項光伏或風電行業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業績。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合同復印件(首頁、能反映專題報告類型頁、簽字蓋章頁等)
3.2.3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無。
3.2.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5 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未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其有關信息已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2年2月9日9:00起至2022年2月16日17:00止。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