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標條件
青海華電格爾木一期2×660MW煤電項目第四批輔助設備(進口抽汽蝶閥) 項目已批準,招標人為華電(格爾木)能源有限公司,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爾木市昆侖經濟開發區
2.2 項目規模:本期建設2×660MW 超超臨界間接空冷燃煤發電機組,同步建設脫硫、脫硝裝置。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合同生效后,自買方書面交貨通知載明的落款日開始計算,全部設備11個月內到貨。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第四批輔助設備(進口抽汽蝶閥)(CHDTDZ011/21-SB-02401):2臺四段抽汽母管電動蝶閥、2臺五段抽汽母管電動蝶閥、2臺六段抽汽母管電動蝶閥以及驅動執行裝置、電氣及熱控裝置及其它有關的成套輔助設施,包括反法蘭及連接件等,相應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等供貨,提供技術資料、相關技術服務(包括技術培訓、技術聯絡、安裝指導、調試、試運行階段技術指導等)。。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第四批輔助設備(進口抽汽蝶閥)】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2)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3)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4)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5)在最近3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負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責任的(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在投標截止日期前,在同類工程中發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事故調查責任認定的,視同在事故中負同等及以上責任。
8.1.投標方需同時滿足(1)和(2)資質要求:
(1)投標方所代理的品牌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頒發的型式試驗證書(提供型式試驗證書掃描件)。
(2)投標方所代理的投標產品生產制造原廠家須取得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投標產品生產制造原廠家所屬國須與許可證特種設備生產地所屬國保持一致);若未取得前述要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則須投標方完成相關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通過型式試驗并說明相關許可資質辦理的情況證明(情況證明必須覆蓋本次招標范圍,且辦理進度須滿足到貨進度要求)。提供資質證明相關材料掃描件。
9.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已投運時間為準),具有至少2項600MW級及以上燃煤發電項目主機配套的抽汽系統(非輔助蒸汽系統)電動蝶閥設備供貨的投運業績(不含改造業績,且投運時間距投標截止日滿一年)。
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供貨范圍頁或清單頁、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2)業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或質量驗收證明,或與投標業績合同對應的結算發票,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
10.招標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2.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代理商需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證明)。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4-11-14 16:57到2024-11-21 17: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
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010-68818478
聯系人:劉工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