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湖北能源江陵二期擴建(2×660MW)工程EPC總承包項目脫硫廢水深度處理系統工程已獲批準,項目資金為自有或自籌資金,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
2.1 項目概況
江陵二期2×660MW擴建工程超超臨界燃煤機組工程位于江陵縣馬家寨鄉長坑村祁家淵廠址,西北距荊州市市區約25.0km,東南距江陵縣約10.0km,南距長江約1.4km,鄰近荊州煤港儲煤基地,西側靠近湖北 江陵發電廠。項目緊鄰“西電東送”大通道和浩吉鐵路與長江黃金水道交匯口,依托荊州煤港儲煤基地,具有電力消納易,地理區位好,電煤供應可靠等優勢,是國家《“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規劃》中明確布局并支持建設的儲運結合“路口”電站。
2.2 招標范圍及計劃工期
(1)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為 陵二期擴建(2×660MW)工程EPC總承包項目脫硫廢水深度處理系統工程的設計、制造、采購、運輸及儲存、施工、安裝、調試、試運行、試驗檢驗、設備消缺、質保、所有驗收工作的調試及配合、最終交付等直至通過本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等方面的所有工作,以及備品備件和專用工具、技術服務(含外方技術服務、培訓等)等。
(2)計劃工期
1#機組計劃于2025年11月1日前完成脫硫廢水零排放系統整套啟動、2#機組計劃于2026年3月1日前完成脫硫廢水零排放系統整套啟動,1#機組計劃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168小時滿負荷試運行移交生產(脫硫、脫硝同步)、2#機組計劃于2026年4月30日完成168小時滿負荷試運行移交生產(脫硫、脫硝同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以下須同時滿足)
(1)設計資質:投標人須具有環境工程通用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環境工程設計專項(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資質:投標人須具有通用專業承包資質,或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業績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應具有至少1項國內新建或擴建項目上的單機容量600MW及以上等級燃煤發電機組的脫硫廢水零排放EPC總承包工程的投運合同業績(合同或技術協議中須能體現工藝路線為“低溫多效蒸發濃縮+高溫旁路煙氣干燥(旋轉霧化或三流體霧化)”的全套系統)。投標人需提供合同掃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頁、能反應工作范圍的合同頁、合同簽字蓋章頁、能體現該合同工藝路線的清單頁、機組或項目投運證明等。
3.3 人員要求(以下須同時滿足):
(1)項目經理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聘用單位為投標人),且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本);
(2)項目經理須為投標人的在職員工(提供2023年09月01日以來至少6個月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材料);
(3)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項目經理須具有在至少1項國內脫硫廢水零排放EPC總承包工程中擔任項目主要負責人職務(包括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程師)的業績(提供業績合同或業主證明或任命文件等證明材料)。
3.4 信譽要求:不在 供應商黑名單中,且未處于 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
3.5 財務要求:2022年、2023年無連續虧損(應附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表)。
3.6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7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為2024年8月30日8時整至2024年9月5日17時整(北京時間,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