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福州碼頭2024-2027年物業及安保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1.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一個標段。采購范圍包括:國能(福州)碼頭發展有限公司項目現場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連江縣下宮鎮,管理經營30萬噸級通用散貨泊位,負責接卸內外貿船只。港區范圍內有9號崗、碼頭1號崗、倉庫及其他重要設施。需對其進行日常巡邏、值守等工作;接卸外貿船只時,需配合進行相關安保工作。港區外辦公地點在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江濱東大道名城中心寫字樓,負責對外業務商洽、行政業務接待、會務服務等。保潔方面需對港區內和港外辦公地點進行保潔工作。
2.服務期:自合同簽訂后36個月。
3.服務地點:福建省福州市連江縣下宮鎮國能(福州)碼頭發展有限公司和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江濱東大道名城中心寫字樓。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保安服務許可證》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1)2019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500萬元人民幣的保安服務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成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2)2019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的物業服務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成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8-06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8-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