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河南有限公司法律顧問服務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供應商參加詢比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河南有限公司法律顧問服務項目
1.2采購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河南有限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信人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自籌資金,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河南有限公司擬選聘1家律師事務所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河南有限公司本部及其下屬機構提供法律顧問相關服務。
1.6成交供應商數量及成交份額:1家,成交份額:100%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采購范圍: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河南有限公司本部及其下屬機構提供法律顧問相關服務,具體范圍為:①為采購人就工作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口頭或書面的咨詢意見;②為采購人起草、審查、修改有關合同、協議、章程及其他法律文書;③為采購人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依據,對其決策的可行性、風險性等問題提供法律意見;④為采購人審查內部制度,就聘方內部管理提供咨詢意見;⑤為采購人提供法律、法規信息,協助聘方對員工進行每年兩次法制宣傳和法律知識的培訓;⑥為采購人提供其他涉法咨詢服務。
2.2服務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簽)
2.3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2.4服務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及行業標準并滿足采購人實際需求
2.5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供應商應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1)供應商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其企業成立年限應不低于5年。
(2)供應商具有司法行政機關頒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有效的律師執業證書。
(3)供應商須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3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或其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實際提供。
(4)在評審階段,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評審專家將通過“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網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詢“失信被執行人”,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響應文件將被拒絕。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將同采購文件等資料一同歸檔保存。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詢比,違反此規定的,相關詢比均無效。
(6)供應商已辦理有效的執業責任保險(提供保險證明)。
(7)供應商最近三年未受到行政處罰(提供承諾,格式自擬)。
3.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
(2)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
4.采購文件的獲取
4.1有意參加詢比采購活動的單位,請于2025年02月12日至2025年02月14日,每日上午8:30時至12:00時,下午14:00時至17:3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信人建設管理有限公司(鄭州市文化路與緯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東永和國際17層1702室)獲取采購文件。
4.2采購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5.響應文件的遞交
5.1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02月21日9時30分,地點為信人建設管理有限公司(鄭州市文化路與緯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東永和國際17層1708室)。
5.2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未密封的響應文件,采購人將拒絕接收。
6.響應文件開啟時間和地點
響應文件開啟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進行,地點為響應文件遞交地點。邀請所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參加開啟會議,供應商未派代表參加開啟會議的,視為默認開啟結果。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詢比公告在《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http://www.hnzbcg.cn/)、《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河南有限公司官網》(https://ha.ccic.com/)上發布。
8.其他
無
9.聯系方式
采 購 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河南有限公司
地 址:鄭州市金水區民航路17號
郵政編碼:450003
聯 系 人:王老師
電 話: 0371-55196717
傳 真:0371-55196867
電子郵箱:wangziyi@ha.ccic.com
網 址:https://ha.ccic.com/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鄭州匯城支行
賬 號:262478966527
采購代理機構:信人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鄭州市文化路9號永和國際17層1702室
郵政編碼:450003
聯 系 人:郭朋飛
電 話:18638282043
傳 真:0371-63899156
電子郵箱:xinrenzb@163.com
網 址:http://www.xinrenzx.com
開戶銀行:農行鄭州主語城支行
賬 號:16035601040002341
2025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