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琴南路改造工程(一期)
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鐵琴南路改造工程(一期)(項目名稱)已由常發改[2024]65號,關于鐵琴南路改造工程(一期)項目建議書的批復;常發改[2024]137號,關于調整鐵琴南路改造工程(一期)項目建設主體的批復;常發改【2024】107號,關于鐵琴南路改造工程(一期)初步設計(含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常熟東南城鄉一體化建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高新區財政(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100%財政資金。常熟昆承建設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人)委托涵熙(蘇州)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招標代理單位)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鐵琴南路改造工程(一期)(標段名稱)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起于青墩塘路,止于富春江路
2.1.2建設規模:道路實施長度約388.13m,紅線寬24米,城市次干路;雨污水管最大管徑1000mm;箱涵一座(1孔8x3m箱涵)。(具體詳見施工圖紙)。
2.1.3合同估算價:約1474.11萬元
2.1.4工期要求:30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1月20日,計劃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5日。
2.1.5其他:/
2.2招標范圍:大型土石方、道路、管道鋪設、強弱電、路燈、綠化、橋梁、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標線、監控及電子警察、商品砼、預拌砂漿。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具有獨立簽訂合同的能力;
3.2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3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3.4投標人擬承接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①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的變更備案信息為準;
②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③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④擬承接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已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5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5.1□投標人 ?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指投標人擬派承接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承擔(完成)過單項合同的工程造價在1100萬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業績有效期為:自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止,3年內有效。
3.6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6)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4年12月24日8時30分至2024年12月31日16時00分;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http://218.4.45.172:8086/dlrk/019003/019003002/changshu.html);
5. 投標截止時間
5.1投標截止時間(若有答疑,以招標文件答疑文件為準)為:2025年1月8日13時00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合理低價法。
是否采用評定分離:□是 ?否。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發布。
9. 一般說明
9.1企業可以使用CA通過“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的“交易平臺二期招投標人入口”中“招標文件領取”菜單預覽招標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標信息。
9.2因采用電子化招投標,各類企業、人員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中登記的信息為準。如因信息未及時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業自行承擔。
9.3為保證企業正常參與,企業應在“常熟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中及時更新各類企業、人員信息。具體要求參見《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類、采購交易類公共資源交易主體信用信息申報工作的通知》。
9.4咨詢電話:申請及制作電子簽章CA鎖,咨詢電話:CA:0512-52822187。
9.5所有上傳的原件掃描件均應為彩色掃描件。
9.6投標保證金遞交:
9.6.1投標保證金的金額:29.00萬元。(當年度最新公布的蘇州市建筑施工企業綜合考評(類別:市政總承包類),等級為A的投標人免收投標保證金,綜合考評等級為B的投標人減半收取投標保證金。)
9.6.2提交保證金形式:現金或支票或保函(包括銀行、保險公司等出函機構出具的紙質保函和電子保函),以上保證金形式投標單位只須任選其中一種遞交。
10. 其他說明
10.1在評標階段,投標人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評標委員會不得推薦該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在中標人候選人公示至發出中標通知書的期間,公示的中標候選人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招標人應當取消其中標資格,并重新確定中標人。招標人確定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投標人為中標人的,中標結果無效。具體參照蘇信用辦(2018)23號文執行。
10.2本工程執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工作的公告]相關規定。
10.3若投標單位對本工程有異議或投訴的,可采用書面形式提交異議或投訴;也可采用電子文件形式提交異議或投訴。若采用電子文件形式提交的,請按招標文件附件操作。注: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需根據《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異議與投訴處理實施辦法》[蘇建規字(2016)4號]進行異議或投訴;非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需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7部委令第11號)進行異議或投訴。
11. 要求本公告發布日期
要求公告發布日期為: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1日
12. 聯系方式
招標人:常熟昆承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昆承湖東路555號
聯系人:張云
電話:0512-52018023
招標代理機構:涵熙(蘇州)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山茶花路10號
聯系人:杜毓蓉
電話:0512-52952566
監管部門:常熟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
聯系電話:0512-52822912
13. 友情提示
13.1本項目采用網上不見面開標,請各投標人詳見附件內《常熟網上開標直播系統-操作手冊(投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