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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迤沙拉村莊整體風貌提升及修繕項目
補遺01號
各潛在投標人: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本項目的招標公告發出補遺如下:
一、本項目招標公告調整:
公告中“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3.1.1資質要求: 獨立法人資格。
設計資質要求:設計單位應具備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勘察))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調整為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3.1.1資質要求: 獨立法人資格。
設計資質要求:設計單位應具備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行業(建筑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勘察))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其他內容不做調整。
望各潛在投標人知悉,特此補遺!
攀枝花市仁和區平地鎮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
編輯: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