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標公告的“資金來源構成”: 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由縣財政統籌安排解決。 現修改為: 通過申報債券、向上爭取補助資金和縣財政統籌各類資金解決。 二、原招標公告的: 獲取招標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12月29日09時30分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12月29日09時30分(與投標截止時間為同一時間) 開標時間:2024年12月29日09時30分(與投標截止時間為同一時間) 現修改為: 獲取招標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12月29日13時00分 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12月29日13時00分(與投標截止時間為同一時間) 開標時間:2024年12月29日13時00分(與投標截止時間為同一時間) 三、原招標文件涉及以上內容的也作相應修改。 四、原招標文件P14“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3.2.4最高投標限階或其計算方法”的第1點: 1、根據“縣城黃塘片區污水處理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概算審核定案書,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34407892.65元,其中:施工圖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為528675.25元,工程費最高投標限價為32442464.64元,預備費最高投標限價為1436752.76元。 現修改為: 1、根據“縣城黃塘片區污水處理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概算審核定案書,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34407892.65元,其中:施工圖設計費招標控制價為528675.25元,工程費招標控制價為32442464.64元,預備費招標控制價為1436752.76元。 五、原招標文件P41“第三章 評標辦法前附表”的“2.1.3 投標報價”: 1、根據“縣城黃塘片區污水處理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概算審核定案書,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34407892.65元,其中:施工圖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為528675.25元,工程費最高投標限價為32442464.64元,預備費最高投標限價為1436752.76元。 現修改為: 1、根據“縣城黃塘片區污水處理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概算審核定案書,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34407892.65元,其中:施工圖設計費招標控制價為528675.25元,工程費招標控制價為32442464.64元,預備費招標控制價為1436752.76元。 六、原招標文件P59“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的“1.簽約合同價(含稅)為”的第1點: (1)施工圖設計費合同暫定價(含稅): 人民幣(大寫) (? 元);中標報價下浮率為 %(大寫:百分之 ); 現修改為: (1)施工圖設計費合同價(含稅): 人民幣(大寫) (? 元);下浮率為 %(大寫:百分之 ); 說明:施工圖設計費合同價=施工圖設計費招標控制價×(1-施工圖設計費下浮率),施工圖設計費合同價為固定價,施工圖設計費結算價=合同價。 七、原招標文件P59“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的“2.合同價格形式”的第1點: (1)施工圖設計費合同暫定價為中標價,結算時本項目設計費根據《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價格[2002]10號)計算辦法,其中工程設計收費以預算審定的工程建安費作為基數計算工程設計收費基價,其中專業調整系數為1.0、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為1.0、附加調整系數為1.1。 施工圖設計費結算價=工程設計收費×(1-中標下浮率)×60%(施工圖設計占比)進行結算。 現修改為: (1)施工圖設計費結算時,最終施工圖設計費結算價按照施工圖設計費簽約合同價包干結算,不作調整;該結算價已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相關評審會議的匯報工作等后續所有設計和現場服務工作、技術工作收費、稅金等全部費用。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涉及到須承包人中的設計單位配合工作的,設計單位須無條件配合,直到項目竣工驗收合格為止,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設計費用。如設計單位在限定時間內不配合發包人工作的,發包人有權另行委托第三方有資質單位完成工作,所須費用從設計單位的進度款中扣除;因設計單位拒絕配合而造成的損失,發包人可向承包人追討賠償。 八、原招標文件P138“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的“14.1.2 關于合同價格調整的約定”的第1點: (1)設計費:設計應當按照依照法律法規、設計規范和概算文件,履行概算控制責任。施工圖設計及預算應當符合初步設計及概算要求。設計費合同暫定價為中標價,結算時本項目設計費根據《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價格[2002]10號)計算辦法,其中工程設計收費以預算審定的工程建安費作為基數計算工程設計收費基價,其中專業調整系數為1.0、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為1.0、附加調整系數為1.1。 施工圖設計費結算價=工程設計收費×(1-中標下浮率)×60%(施工圖設計占比)進行結算。 現修改為: (1)最終施工圖設計費結算價按照施工圖設計費簽約合同價包干結算,不作調整。 九、原招標文件P140“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的“14.2.1 預付款支付”的“(2)本合同施工圖設計費分期支付,支付辦法如下”注的第1點: 1、施工圖設計費結算時,施工圖設計費結算價=工程設計收費×(1-中標下浮率)×60%(施工圖設計占比)進行結算,已包括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等后續所有設計和現場服務工作、技術工作收費、稅金等全部費用。 現修改為: 1、施工圖設計費結算時,最終施工圖設計費結算價按照施工圖設計費簽約合同價包干結算,不作調整;該結算價已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相關評審會議的匯報工作等后續所有設計和現場服務工作、技術工作收費、稅金等全部費用。 十、原招標文件P142“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的“14.5.2竣工結算審核”竣工結算原則第1點: (1)設計費: 1、設計費結算價按以下約定進行結算: 結算時本項目設計費根據《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價格[2002]10號)計算辦法,其中工程設計收費以預算審定的工程建安費作為基數計算工程設計收費基價,其中專業調整系數為1.0、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為1.0、附加調整系數為1.1。 施工圖設計費結算價=工程設計收費×(1-中標下浮率)×60%(施工圖設計占比)進行結算。 現修改為: (1)設計費: 1、設計費結算價按以下約定進行結算: (1)最終施工圖設計費結算價按照施工圖設計費簽約合同價包干結算,不作調整。 十一、招標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亦作相應修改。如原招標文件與本文有不符之處,以本文為準。招標文件未變更部分,仍按原招標文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