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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市龍透關沱江大橋、瀘州市2023年主城區老舊小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項目(春景路與綠景路周邊緩堵保暢工程)、瀘州市紅星街道及大山坪街道老舊小區項目(香林路節點緩堵保暢工程)三個工程施工招標文件澄清
(第三次)
本次澄清僅對提問進行集中答復,未對招標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和施工圖作修改。
本次澄清與第二次澄清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為準。
問題1:
1、聯合體投標,請問聯合體成員是否填寫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是否只需聯合體牽頭人出具即可?2、投標函中,工期填寫“計劃總工期1155日歷天”?項目經理是寫擔任三個項目總負責人的姓名,還是三個項目的項目經理姓名都寫上?3、P246主要人員簡歷表,備注(1)其他人員應附身份證、社保繳費證明和第三章評標辦法中規定的證書掃描件,招標文件對其它人員沒作要求,此表是否只需填寫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簡歷?
問題答復:
1.聯合體投標:法定代表人親自投標的,填寫牽頭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不親自投標而委托代理人投標的,委托代理人應是牽頭人人員,授權委托書由牽頭人出具。
2.投標函中工期填寫總工期,即“工期××日歷天”。投標函附錄中三個工程項目經理、工期均需填寫(可在備注欄注明或增加行填寫)。
3.主要人員簡歷表中,除按招標文件明確要求提供3名項目經理和3名技術負責人外,其他人員的類別和數量不作要求,由投標人自行確定(提供的主要人員的證明材料須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但中標后三個工程項目管理機構人員配備須符合《四川省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現場施工和監理從業人員配備標準DBJ51/T085-2017》規定、施工許可證辦理及有關備案要求。
問題2:
1.請明確投標函中工期是否可只填寫1155日歷天?2.請明確項目名稱為:瀘州市龍透關沱江大橋、瀘州市2023年主城區老舊小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項目(春景路與綠景路周邊緩堵保暢工程)、瀘州市紅星街道及大山坪街道老舊小區項目(香林路 節點緩堵保暢工程)三個工程(項目名稱)施工瀘州市龍透關沱江大橋、瀘州市2023年主城區老舊小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項目(春景路與綠景路周邊緩堵保暢工程)、瀘州市紅星街道及大山坪街道老舊小區項目(香林路節點緩堵保暢工程)三個工程施工標段,還是瀘州市龍透關沱江大橋、瀘州市2023年主城區老舊小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項目(春景路與綠景路周邊緩堵保暢工程)、瀘州市紅星街道及大山坪街道老舊小區項目(香林路節點緩堵保暢工程)三個工程? 3.招標文件未要求其他管理人員配置,投標文件中是否可以不配置其他管理人員,寫明中標后其他管理人員配備符合工程進度及施工許可要求即可?
問題答復:
1.投標函中工期填寫總工期,即“工期××日歷天”。投標函附錄中三個工程項目經理、工期均需填寫(可在備注欄注明或增加行填寫)。
2.本次招標,項目名稱是“瀘州市龍透關沱江大橋、瀘州市2023年主城區老舊小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項目(春景路與綠景路周邊緩堵保暢工程)、瀘州市紅星街道及大山坪街道老舊小區項目(香林路節點緩堵保暢工程)三個工程”,標段名稱是“瀘州市龍透關沱江大橋、瀘州市2023年主城區老舊小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項目(春景路與綠景路周邊緩堵保暢工程)、瀘州市紅星街道及大山坪街道老舊小區項目(香林路節點緩堵保暢工程)三個工程施工”。
3.投標人擬組建的三個工程項目管理機構中,除按招標文件明確要求提供3名項目經理和3名技術負責人外,其他人員的類別和數量不作要求,由投標人自行確定(提供的主要人員的證明材料須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但中標后三個工程項目管理機構人員配備須符合《四川省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現場施工和監理從業人員配備標準DBJ51/T085-2017》規定、施工許可證辦理及有關備案要求。
瀘州市政府投資建設工程管理第一中心
2024年12月6日
編輯: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