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
各投標人:
我公司代理招標的“安順學院鄉村振興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作出以下更改澄清:
1、將招標公告中的“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證明文件,近三年企業類似業績 1 個,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審計服務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國家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資格。”更改為“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證明文件,近三年企業類似業績 0 個,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審計服務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國家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資格。”
2、將招標文件中的“A4.5 其他因素的評審和評分(D)”
評分項目 | 分值 | 評分標準 |
業 績 | 6分 | 業績:投標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的簽訂日期為準) 國內造價金額在1億元以上的跟蹤審計。每提供一個類似業績得1分,滿分3分。(以合同或協議為準,復印件加蓋公章) |
更改為“A4.5 其他因素的評審和評分(D)”
評分項目 | 分值 | 評分標準 |
業 績 | 6分 | 業績:投標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的簽訂日期為準) 國內造價金額在1億元以上的跟蹤審計。每提供一個類似業績得1分,滿分6分。(以合同或協議為準,復印件加蓋公章) |
特此澄清!
貴州三合通慶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