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航T3休息室廚房設備采購項目再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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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翼公司(北京航食)國航T3休息室廚房設備采購項目采用詢價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一、項目內容: | |||||||||||||||||||||||||||
(一)項目名稱:國航T3休息室廚房設備采購項目 | |||||||||||||||||||||||||||
(二)項目編號:CGXM-CAIC-A-202418813 | |||||||||||||||||||||||||||
(三)資金來源: | |||||||||||||||||||||||||||
(四)項目地點:北京市 | |||||||||||||||||||||||||||
(五)項目需求: | |||||||||||||||||||||||||||
更換休息室廚房中的老舊損壞設備,保證高端休息室的正常使用。
1.供應商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相關經營資質(銷售廚房設備或廚房用具等與本項目相關的資質)。
2.采購設備應為標準產品,不能是自制品。設備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品牌產品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符合最新有效版本的國家、行業和設備生產商制定的標準和規范。電器產品需有國家安全認證(3C)標識或其它安全認證標識。
1.采購產品及數量見附件:需求清單(參考規格同類產品即可)。
2.為了確保規格符合使用單位要求,在開展采購前采購實施單位召開會議與設備使用方和備選供應商一同對設備具體技術參數、尺寸、性能指標等進行現場確認。
3.供應商提供的設備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符合最新有效的國家、行業和設備生產商制定的標準和規范。同時按照首都機場要求,供應商提供的設備需帶有通過國家質量安全認證的(3C)標識或其它安全認證標識方可入場。
4.廚房設備產品均為原廠生產正品,包裝內應有使用說明書、保修卡、產品合格證或檢驗標志及附件清單等,如采購方需要產品出廠檢測報告或原產地證明,供應商應配合提供。
首都機場T3E國際公務艙休息室、T3C國內高端休息室。
1.廚房設備產品保修期應不低于1年(含),自設備經采購方簽字確認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不因合同到期而終止。供應商負責其在保修期內能夠正常使用,并及時處理任何故障問題,報修后需在4小時內進行應答或回復,24小時內免費上門維修,48小時內確保修復。如需更換設備的,供應商應于收到采購方通知后10個工作日內進行補足或更換。供應商提供的設備維保服務應不低于設備原廠商提供的維保服務標準。
質保期內, 如發現供應商交付的設備不符合設備質量規格要求或存在其他產品質量問題,采購方有權要求供應商免費維修或更換設備(采購方人為損壞的除外)。更換的部件享有原有質保期的剩余時長或自更換日起3個月的質保期,以二者中期限較長者為準,更換后的主要部件享有重新計算的1年質保期。
2.如供應商不能按約定提供維修、維護服務,采購方有權要求供應商進行整改,供應商未能及時完成整改的,采購方有權要求供應商賠償發生問題的設備給采購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引發旅客投訴所產生的賠償費用等)。
3.供應商應提供設備運至采購方指定地點的運送和安裝調試服務。并提供適當包裝,以防止設備在轉運中損壞。這類包裝應采取防潮、防曬、防銹、防腐蝕、防震動及防止其它損壞的必要保護措施,從而保護設備能夠經受多次搬運、裝卸,確保設備運輸過程安全。外包裝費用、運費、裝卸費、保險費及運輸途中的所有責任均由供應商承擔。
4.供應商應具備自行辦理長期隔離區證件的能力,確保設備及相關配件可順利入場,相關人員可順利進入隔離區現場進行免費上門安裝、調試、維保,如出現損壞確保設備及時修復,供應商應自行承擔為其服務人員或工具等辦理進場手續的相關費用。
5.供應商需負責設備基本操作使用免費培訓工作,通過培訓使采購方的技術人員達到熟練操作并了解設備的結構、工作原理、工作性質,能排除簡單故障,直至該產品恢復正常使用。
6.交付時間和地點要求:合同簽署之日起,60個自然日內在T3航站樓指定地點(隔離區內休息室)完成配送、交貨和安裝調試服務。
1.設備文件
供應商應當在交貨時同設備一并向采購方交付以下設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設備的合格證、保修卡;操作使用說明書、安裝使用指南、零配件手冊、服務手冊、維修保養說明書,如上述文件非中文,供應商應當提供準確的中文翻譯文件;設備出廠清單;設備原廠商出具的授權文件;采購方要求的其他文件(設備出廠檢測報告或原產地證明等)。
2.在交貨前,供應商應對設備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量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在收到采購方書面通知后,供應商應在交付設備前3個自然日,向采購方提供交貨計劃(內容包括:備貨情況、合同編號、設備名稱、數量、價格、型號/規格、重量、體積、擬發運的時間及其他必要說明),以便采購方做好接收設備的準備。
3.供應商應在交接設備后根據采購方要求安排設備的安裝和調試。設備安裝和調試工期為30個自然日。開工日期以采購方書面通知為準。
4.設備交接及安裝完畢后,采購方應于設備安裝完畢30個自然日內在安裝地點對設備進行逐一驗收。驗收時雙方應派員參加,采購方向供應商發出驗收通知,供應商應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到現場參加檢驗,供應商未按時到現場參加檢驗的應視為認可采購方驗收結果。
采購方在收到設備及全部相關設備文件后組織、完成驗收,驗收合格的由雙方簽字確認,注明驗收合格日期。驗收單一式兩份,雙方各保留一份。
5.若驗收不合格(設備有質量問題、數量不足、規格品牌不符或產品損傷等情況),采購方應立即向供應商提出異議,供應商應在接到異議后10個自然日內進行補足或更換并完成安裝,直至設備驗收合格,相關費用由供應商承擔。
6.驗收時發現產品質量問題,采購方有權要求退換貨,相關費用由廠家承擔。
結算:
在全部設備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供應商應提供符合約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雙方核對無誤后30個工作日內,采購方支付合同全部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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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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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二)采購公告發布時間為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1日23時59分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詢價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至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三)報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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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詢價文件的獲取 | |||||||||||||||||||||||||||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審批通過后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后續接到文件發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
五、響應文件編制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詢價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文件。 | |||||||||||||||||||||||||||
六、響應文件遞交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 |||||||||||||||||||||||||||
七、詢價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詢價文件規定內容參與本項目詢價工作,具體詢價流程詳見詢價文件。 | |||||||||||||||||||||||||||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時發布。 | |||||||||||||||||||||||||||
九、聯系方式 | |||||||||||||||||||||||||||
采購人:中翼公司(北京航食) | |||||||||||||||||||||||||||
聯系人:賈先生 | |||||||||||||||||||||||||||
聯系人電話:010-56936823 | |||||||||||||||||||||||||||
聯系人電子郵箱:xuefeng.jia@bacl.com.cn | |||||||||||||||||||||||||||
系統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技術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 未在采購管理平臺擁有賬號的新注冊的供應商,請務必注意注冊時間,供應商注冊完成后,審核時間約1-2個工作日,審核通過的供應商方能進行項目報名,提交報名材料。 (二) 注冊填寫內容需嚴格按照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內容(法人代表、注冊資本、經營期限、經營范圍)等填寫,否則,注冊信息將被退回。 (三) 請供應商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要求遞交報名材料,報名不通過則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四) 公告“供應商資格條件”中提到的不良行為供應商,詳見附件:供應商不良行為界定范圍。請各參與方務必關注,以免被我司列為不良行為供應商。 (五) 報名時間截止后,我公司將統一進行報名材料審核、供應商準入審核、供應商擇優(如有需要)。審核通過的供應商將列為備選供應商,未通過全部審核的供應商將不具備參與此項目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