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門區廣州路北、黃浦江路西側地塊項目(R22035地塊項目)工程總承包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南通市海門區廣州路北、黃浦江路西側地塊項目(R22035地塊項目)工程總承包已由南通市海門區行政審批局以登記信息單(項目代碼:2410-320657-89-01-732881)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南通海拓置業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 企業自籌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工程總承包 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南通海門區廣州路北、黃浦江路西側。
2.1.2建設規模:本項目總用地面積約29225m2,新建4棟高品質住宅及配套用房。項目總建筑面積 58657.9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積 40618.95m2(高品質住宅建筑面積 36558.00m2,配套用房 4060.95m2),地下建筑面積 18039.00m2,容積率 1.3,建筑密度 12%,建筑高度78.6米。
2.1.3合同估算價:約47189萬元
2.1.4工期要求:900日歷天。
2.1.5質量要求:
工程設計質量標準:設計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16版)》要求,設計質量必須滿足本項目設計任務書、招標文件中發包人要求,且達到國家有關標準規范、《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19),并通過施工圖審查。
工程施工質量標準:合格工程。
2.2招標范圍:
工程總承包范圍包括并不限于工程建設手續配合辦理、施工圖設計、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缺陷責任期內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一、前期工作內容:配合做好項目建設手續辦理、各類報審服務(土地證、立項手續由招標人辦理),包括但不限于: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建設用地批準書;3、人防工程建設審批;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5、施工圖設計及審查(含人防、配套、抗震、氣象設計等);6、人防專項審查;7、消防審查;8、技防方案審查;9、委托質量監督;10、委托安全監督;11、施工許可證。
二、設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施工圖二次深化設計、PC設計等全項目施工圖設計。[包括建筑、結構(含地下室及基礎設計)、電氣、給水排水、暖通空調、消防、人防工程(含平戰轉換預案、人防專用標識標牌及劃線等)、基坑支護及降排水、鋼結構、標識標牌及劃線、充電樁、門窗、幕墻、智能化、樓宇亮化、景觀綠化、綠色建筑、抗震支架設計、室內裝修、綜合管線、其他二次深化設計等]、地源熱泵工程設計 、各類曬圖、施工過程的現場配合等后續設計服務。本項目綠色建筑二星級設計并取得綠色二星預評價標識(含相關評審費及檢測費)。若中標人無相關專項設計資質,則由中標人委托具有相關專項設計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設計深度必須滿足《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16版)要求,設計費用由中標人確認后建設單位直接支付至設計單位。
三、采購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所有設備及材料采購、安裝、調試、驗收及維護等內容。
四、施工內容:本項目工程施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含場地平整、河道處理、施工臨時圍墻等)、基坑支護及降排水、人防工程、樁基、土建及安裝工程(含水、電、消防、暖通、弱電等內容)、專業工程(裝修、門窗、幕墻、鋼結構、智能化、電梯等)、室外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圍墻、化糞池、道路、路燈、雨污水、門衛、垃圾房、公廁、移動式崗亭、配電房、開閉所、景觀綠化、綜合管線、弱電管道等內容)、抗震支架、標識標牌及劃線施工安裝、充電樁、亮化工程施工、海綿城市設計及施工等工程。
五、驗收移交保修:工程竣工驗收階段及之后的驗收、移交、備案、工程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服務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和施工能力,且申請人同時具備工程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或具有相應的資質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的聯合體。
設計資質: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或建筑行業設計甲級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甲級資質。
施工資質: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3.2擬選派總承包項目負責人資質等級:
(1)總承包項目經理:具備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或具備建筑工程專業注冊貳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2)設計負責人:具備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3)施工負責人:具備建筑工程專業注冊貳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注:①若采用聯合體投標,總承包項目經理須由牽頭單位提供。
②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不得相互兼任。
③注冊一級建造師,必須根據《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 號)文件要求,誠信庫相關材料請及時進行修改,因未修改導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3.3 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投標人、R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須滿足如下三種類似工程業績之一);
(A)工程總承包業績要求: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自2019年11月1日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3.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EPC業績,并在該項目中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
(B)設計業績要求: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自2019年11月1日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3.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設計業績,并在該項目中擔任設計負責人。包含在工程總承包(EPC或設計施工一體化)項目中的設計業績滿足上述要求亦認可。
(C)施工業績要求: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自2019年11月1日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建筑面積3.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業績,并在該項目中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包含在工程總承包(EPC或設計施工一體化)項目中的施工業績滿足上述要求亦認可。
注:①如為工程總承包(EPC)業績:EPC 業績證明材料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的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必須提供該項目施工許可證)、工程總承包合同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等驗收文件。竣工驗收證明須同時有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共同蓋章認可),三項證明材料缺一不可。時間及面積以竣工驗收證明為準,如上述證明材料未能充分體現本業績要求的,則投標人另需提供業主單位加蓋公章的證明。
②如為設計業績:設計業績證明材料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的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必須提供施工圖審查合格證明文件)和設計合同材料;包含在工程總承包(EPC或設計施工一體化)項目中的設計業績,需提供工程總承包項目的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的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必須提供施工圖審查合格證明文件)和工程總承包合同(合同須體現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為該項目設計負責人);兩項證明材料缺一不可。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建筑面積以施工圖審查合格證明文件為準,如上述證明材料未能充分體現本業績要求的,則投標人另需提供業主單位加蓋公章的證明。
③如為施工業績:施工業績證明材料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的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必須提供該項目施工許可證)、施工合同和竣工驗收證明;包含在工程總承包(EPC或設計施工一體化)項目中的施工業績,需提供工程總承包項目的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的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必須提供該項目施工許可證)、工程總承包合同(合同須體現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為該項目施工負責人)和竣工驗收證明;三項證明材料缺一不可。時間及面積以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等驗收文件。竣工驗收證明須同時有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共同蓋章認可)為準,如上述證明材料未能充分體現本業績要求的,則投標人另需提供業主單位加蓋公章的證明。
3.3.2近2年內(自投標截止之日向前推算),投標人和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3.3近1年內(自投標截止之日向前推算),投標人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總承包項目經理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3.4近三個月內(自投標截止之日向前推算),投標人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3.5近5年內(自投標截止之日向前推算),投標人或者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在招
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
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R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即:投標人可組成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組成單位不得超過兩家。申請人為聯合體的,其聯合體成員不得再與其他單位組建新的聯合體申請人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4年11月 15日至2024年12月18日9時00分。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本項目招標公告、招標文件等資料在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信息-建設工程欄目發布,各投標人自行上網查詢、下載。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18日9時00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的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上發布。
9. 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及電話
南通市海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程建設管理和建筑市場監管科,聯系電話:0513-68025037。
10.特別提醒:
(1)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交易的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2)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不予接受。
(3)招標公告系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據蘇建招辦( 2022 ) 2 號文要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工作的公告》( [2018] 第 6 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不合格企業參加招投標相關事宜的復函》(蘇建函建管 [2019]233 號)(查詢途徑為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在資格審查時,由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單位進行審查。如資質核查結果不達標的,則資格審查不合格。
11.聯系方式
招標人 | 南通海拓置業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機構 | 南通東洲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海門經濟技術開發區 | 地 址 | 海門區通江園7幢 |
聯系人 | 柳先生 | 聯 系 人 | 陸淋暉 |
電 話 | 15152885882 | 電 話 | 13921648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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