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縣自然災害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調查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大通縣自然災害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調查項目已由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以青建設(2021)232號批準建設,項目資金來自縣級資金,招標人(項目業主)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大通縣自然災害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調查項目普查工作;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信譽良好,須在人員、設備上具有完成本項目的能力。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予以否決。
3.4本項目共5(具體標段)個標段,分別為:E6301000076054262001001、E6301000076054262001002、E6301000076054262001003、E6301000076054262001004、E6301000076054262001005(標段名稱或編號)。各投標人可對其中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最多允許中1(具體數量)個標段,請不要超出允許投標的標段數量(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潛在投標人,應當在青海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簡稱“省平臺”)進行誠信庫“主體入庫”注冊,完成注冊后辦理CA數字證書。具體操作詳見《青海省公共資源交易網》(www.qhggzyjy.gov.cn/)辦事指南欄的《青海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CA數字證書辦理指南》。
4.2招標文件(如有所有本項目需要的編制參考資料)均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必須同時上傳至《青海省電子招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發布。獲取方式:自2024年11月14日0:00時至2024年11月18日24:00時止,潛在投標人應通過《青海省電子招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使用CA數字證書點擊“我要投標”自行免費下載。
4.3招標人(代理機構)不得要求投標人到現場報名、登記等。
4.4潛在投標人自確認參加投標起至投標截止時間前應隨時登錄《青海省電子招投標公共服務平臺》關注“消息提醒”,及時查看該項目的招標人(代理機構)發出的通知、變更、答疑等內容。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04日09時00分
5.2由招標人(代理機構)在西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三開標室3號機位(地址:城中區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團校對面西寧市市民中心四樓)組織遠程解密、遠程在線開標。潛在投標人應當在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青海省電子招投標公共服務平臺”,選擇所投標段將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上傳。投標人完成投標文件上傳后,“電子交易平臺”即時向投標人發出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以電子簽收憑證載明的傳輸完成時間為準。
5.3本項目采用遠程解密、遠程開標的“不見面開標方式”依法組織開標活動。投標人不到開標現場,投標人應在開標時間前提前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不見面開標系統”,等待開標并按系統提示進行相應的投標人解密等事項。投標人應查閱青海省電子招投標公共服務平臺《遠程異地開標操作手冊》,熟練掌握遠程投標、遠程解密操作規范和方法。
5.4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投標文件的傳輸遞交,并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標文件。投標截止時間前未完成投標文件傳輸的,視為撤回投標文件。投標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應當拒收。
省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對上述遞交、補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標文件的操作進行時間記錄并可下載。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青海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和《青海項目信息網》上發布。
7、接收異議
接收異議單位名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接收異議聯系人:祁老師
接收異議聯系方式:0971-2832561
8、聯系方式
招標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地址:大通縣橋頭鎮園林路
聯系人:祁老師
電話:0971-2832561
招標代理機構:青海方慧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通縣橋頭鎮體育路寧港金色家園12號樓
聯系人:徐女士
電話:0971-2814070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