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縣北部城區部分排水管網新建工程監理答疑澄清說明
一、說明
1.本《答疑澄清說明》作為原《招標文件》的一部分,與原《招標文件》同具有法律效力。
2.原《招標文件》與本《答疑澄清說明》有不符之處,以本《答疑澄清說明》為準。
二、內容
澄清內容1: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5.1 開標時間和地點
招標人在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通過廊坊市公共資源交易綜合信息平臺(廊坊市網上開標大廳)公開開標,所有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應當準時參加。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簽到的視為投標人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到達,不可參與后續開評標活動。
更正為: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冀招標全流程電子交易平臺(遞交已固化并且加密后的GEF格式電子投標文件)遞交電子投標文件。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澄清內容2: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進行開標:(3)投標人在規定解密時間內通過廊坊公共資源交易綜合信息平臺(廊坊市網上開標大廳)對已遞交的電子投標文件進行解密。
更正為:(3)投標人在規定解密時間內通過通過冀招標全流程電子交易平臺對已遞交的電子投標文件進行解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