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航空器衛生防疫服務項目擬單一來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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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現就航空器衛生防疫服務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進行公示。 | |
一、項目名稱:航空器衛生防疫服務項目 | |
二、項目地點:上海市 | |
三、采購內容與需求: | |
一、功能目標: 為落實國家有關部門對防疫的要求,實現防疫措施的精準落實,保證操作流程符合規范標準,滿足常態化防控需求。 二、需執行的標準規范: 根據現行最新的行業標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文件: 1.《關于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 2.《關于下發運輸航空公司、機場疫情防控技術指南(第十版)的通知》 3.《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第十版)》 4.《集團上海區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第十版)》 5.其他海關、行業主管部門、地方政府的標準 三、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一)機上防疫垃圾處理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對國際/地區入境航班所產生的機上垃圾,按照海關或行業主管部門、地方政府及機場的要求,在機上收取垃圾并在收集、轉運及處置垃圾的過程中進行閉環管理并實施消毒、無害化處理。 (二)國際/地區入境客班/客改貨航班AR登臨服務 接國航上海分公司生產指揮中心通知,負責根據機場海關要求,協助機場海關進行國際/地區入境客班/客改貨航班AR眼鏡智慧登臨,開展詢問機組成員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工作。 (三)國內航班航空器預防性消毒服務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接上海分公司生產指揮中心通知,臨時對指定航班的航空器進行預防性消毒一次。 (四)消毒過程監管記錄與消毒監管服務。 接上海分公司生產指揮中心通知,對國際/地區入境航班(含客改貨航班)終末消毒工作進行消毒過程記錄與消毒監管,填寫《航空器消毒過程監管記錄表》,并將記錄匯報上海分公司生產指揮中心。 四、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參照上述執行標準規范。 五、驗收標準: 確保所有航空器衛生防疫服務達到防疫規范要求。 六、建議合同期限: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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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 |
獨購 | |
五、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 | |
供應商名稱:上海國際機場地面服務有限公司 | |
六、公示說明 | |
公示期: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7日23時59分 | |
在公示期間,有意向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請及時聯系項目聯系人。任何供應商、單位或者個人對采用單一來源談判方式采購公示以及上述事項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須載明異議人基本情況、異議內容及輔助材料并加蓋本單位公章的掃描文件)反饋給項目聯系人,逾期遞交或不按要求遞交的不予受理。 | |
七、聯系方式 | |
聯系人:韓先生 | |
聯系人電話:021-22353753 | |
聯系人郵箱:ca_shb_cg@163.com | |
八、發布媒介 | |
我公司采購項目公告指定的網絡發布渠道為采購管理平臺(https://pur.airchina.com.cn)和采招網。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轉載的以我公司為采購主體的項目公告均為非法轉載,我公司不承擔責任。 | |
九、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