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5年度擺渡車租賃服務項目談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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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擺渡車租賃服務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一、項目內容: | |||||||||||||||||||||||
(一)項目名稱:2025年度擺渡車租賃服務項目 | |||||||||||||||||||||||
(二)項目編號:CGXM-SHB-E-202415455 | |||||||||||||||||||||||
(三)資金來源: | |||||||||||||||||||||||
(四)項目地點:上海市 | |||||||||||||||||||||||
(五)項目需求: | |||||||||||||||||||||||
一、功能目標: 1.員工浦東-浦西兩場間日常擺渡; 2.國航股份異地機組執(zhí)行任務產生的臨時擺渡; 3.國貨航兩場擺渡等。 二、需執(zhí)行的標準規(guī)范: 供應商企業(yè)、個人、車輛均具備合法營運資質,手續(xù)完整、證照齊全,保證能夠滿足我方車輛保障需求并正常合法地使用。 三、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1.員工擺渡需求根據我方要求開設固定路線并按照實際運營線路、乘員人數安排相應車型,含47 座、35 座、20座、16 座等,可根據我方需求隨時調整。 2.可根據需求增加或調整線路,單價結算。 3.車況良好,原則上車齡不得超過5 年,能夠滿足我方要求。 4.供應商指派A1 駕照駕齡2 年(含)以上專職駕駛員為我方用車提供服務。 四、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1.供應商嚴格遵守擺渡車運行的規(guī)定,做到車輛提前到達始發(fā)站等候,準點發(fā)車;按照規(guī)定路線行駛、經停,保證我方員工準時到崗。供應商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或甩站。 2.供應商提供的車輛應當手續(xù)完整、證照齊全、綠色環(huán)保,按期年檢、定期維保,車況良好,不得帶故障行駛,以保證車輛能夠滿足我方要求并正常合法地使用。 3.供應商應委派技術良好、服務一流的駕駛員承擔擺渡車運營工作,確保行車安全和乘客安全。供應商應督促隨車駕駛員規(guī)范服務、安全行車,遵守我方要求駕駛員遵守的規(guī)章制度,并及時做好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按合同約定完成車輛運行工作。 4.保持車輛內外整潔,樹立我方良好的公司形象,保證我方員工得到舒適清潔的乘車環(huán)境。 5.合同期內,未經我方同意,供應商不得自行調換車輛。如租用的車輛因故不能正常使用(如保養(yǎng)、故障、事故等),供應商應當向我方書面說明原因,并應及時調派同檔次的備用車輛,確保我方正常用車,更換的車輛必須滿足我方要求,并盡快做好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否則我方有權按比例拒付當月租金。車輛維修、保養(yǎng)由供應商承擔費用。 6.供應商駕駛員應當遵守我方規(guī)章制度,服從我方管理及工作安排,服務熱情周到。因供應商駕駛員的原因造成我方員工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或者我方損失的,供應商應負責賠償一切損失。 7.供應商所派駕駛員應當保持固定,供應商如需變更駕駛員,須事先和我方協商,經我方同意后方可更換。 8.因供應商或第三方原因發(fā)生交通事故或者車輛故障,由供應商負責處理,同時供應商必須采取一切補救措施,保證我方人員安全、準時到達指定地點,產生的費用由供應商承擔。非因我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或車輛故障所產生的一切費用,或違法違規(guī)駕駛所引起的罰款等費用,均由供應商承擔。 9.供應商需保證車輛性能完好,車廂干凈、整潔,空調、座椅等設施的完好。車輛故障發(fā)生次數不能高于每年班車實際運營天數的1.5%。供應商承諾:每年十一月份至次年三月份的車廂溫度不低于攝氏15 度,四月份至次年十月份不高于25—26 度。如不達標扣罰當班車次30%的運價。 10.供應商提供的車輛應投保機動車車身險,交通強制保險、第三者責任險(保額最低為100 萬元),承運人責任險(90 萬元/座×乘客座數),供應商需提供相關保單文件。保單到期供應商應及時續(xù)繳保險費。因供應商未投保或未續(xù)保造成我方損失的,供應商應承擔一切責任。 11.供應商應承擔所提供車輛的滅失、損壞等風險以及駕駛員的人身安全等風險。 12.供應商在向我方提供服務過程中,未經我方同意,不得在車上搭載與本租賃合同無關的人員或物品,如有違反,每發(fā)生一次,我方有權扣除相當于5%的月租賃費用。如給我方造成損失的,供應商還應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guī)定向我方承擔違約責任。 13.供應商所提供的駕駛員與我方之間不產生任何勞動或雇傭關系,駕駛員的勞動報酬都由供應商負責支付,駕駛員在任何情況下都無權向我方主張任何報酬或費用。同時,駕駛員作為供應商的員工,其行為將被視為是供應商的行為,由供應商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五、驗收標準:同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六、建議合同期限: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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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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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二)采購公告發(fā)布時間為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23時59分00秒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三)報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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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 |||||||||||||||||||||||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審批通過后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后續(xù)接到文件發(fā)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guī)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
五、響應文件編制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文件。 | |||||||||||||||||||||||
六、響應文件遞交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 |||||||||||||||||||||||
七、談判相關事宜 | |||||||||||||||||||||||
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規(guī)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
八、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時發(fā)布。 | |||||||||||||||||||||||
九、聯系方式 | |||||||||||||||||||||||
采購人: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聯系人:韓光旭 | |||||||||||||||||||||||
聯系人電話:021-22353753 | |||||||||||||||||||||||
聯系人電子郵箱:ca_shb_cg@163.com | |||||||||||||||||||||||
系統(tǒng)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tǒng)技術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請供應商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材料要求遞交報名材料,報名不通過則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