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2024年官橋湖垸堤防達標建設項目招標文件做如下補充:
1、原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設置,附表3-7(1)詳細評審部分項目管理機構評分評準表項目負責人0.0分,技術負責人0.0分,修改為:項目負責人30分,技術負責人30分。
2、本項目招標文件的評分要求項目負責人類似工程業績修改為:
近3年(2021年09月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以項目負責人身份完成的河道治理(須包含堤防施工,堤防施工金額不少于428萬元,提供佐證資料)或堤防工程施工業績的項目。
3、本項目招標文件的評分要求技術負責人類似工程業績修改為:
近3年(2021年09月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以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身份完成的河道治理(須包含堤防施工,堤防施工金額不少于 428 萬元,提供佐證資料)或堤防工程施工業績的項目。
4、本項目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中工程建設項目廉政責任書不需要提供,已刪除。
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投標保證交納截止時間不變。
本公告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標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應作相應修改,若本公告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公告為準。
招標代理機構:長沙匯立達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 標 人:長沙市天心區南托垸水利管理站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