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2024年財會監督項目 | |||
*采購人名稱 |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 *采購方式 | 詢價 | |
計劃立項批文號 | *資金來源 | 一般公共預算 | ||
*財政預算限額(元) | 18.63萬元 | |||
項目背景 | 2023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明確財會監督是依法依規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個人的財政、財務、會計活動實施的監督。近年來,財會監督作為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維護中央政令暢通、規范財經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2024年2月,深圳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深圳市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明確“(三)依照法定職責實施部門監督1.各部門要依法依規強化對主管、監管行業系統和單位的財會監督。從預算編制、預算執行、政府采購、績效管理、會計核算、資產管理、內部控制管理等方面,對各項財務活動指導和監督,每5年對下屬管理單位完成一輪監督檢查。(四)進一步加強單位內部監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每年至少開展1次財會監督檢查,涉及財政、財務、會計重要事項的會議,應安排財會監督機構負責同志列席”。 | |||
項目前期設計、規劃論證單位 | 無 | |||
投標人資質要求 | 注意:采購人根據項目所需提供明確、具體的資質要求,資質要求的內容必須與項目等級相匹配且符合相關法律規定。(設置的投標人資格要求必須提交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文件,且不具備傾向性)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不接受投標人選用進口產品參與投標)。 3)投標人近三年內(即至少從2018年1月開始計算,投標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從成立之日起算)無行賄犯罪記錄,且未在涉嫌投標違規被調查、取證階段(由采購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檢察院申請對政府采購供應商庫中注冊有效的供應商進行集中查詢,投標文件中無須提供證明材料); | |||
需求內容 | *1、報價要求(明確分項報價要求) (1)本項目服務費采用包干制,總價包括投標人完成本招標項目的所有服務費、稅費等的全部費用; (2)本項目財政預算為:人民幣壹拾捌萬元陸仟叁佰元整(¥186,300.00元)。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得超過財政預算限額。投標人應根據本企業的成本自行決定報價,但不得以低于其企業成本的報價投標; (3)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應是本項目招標范圍和招標文件及合同條款上所列的各項內容中所述的全部,并以投標人在投標報價中提出的綜合單價或總價為依據; (4)在合同實施期間,服務費用不隨國家政策或法規、標準及市場因素的變化而進行調整。 *2、付款方式 項目按合同相關規定進行分期付款。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總費用的50%;投標方完成所有工作,通過審查并完成歸檔,支付合同總費用的50%。 *3、履約保證金 無。 *4、違約責任 (1)本項目最終成果驗收后_1_年以內,中標方需按要求就本項目提供必要解釋和接受咨詢,若未提供的,應向采購方支付違約金。 (2)由于中標方工作的錯誤或遺漏造成本項目成果質量嚴重損失的,中標方負責在合理期限內采取有效補救措施,并向我局賠償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5、服務質量監督和項目驗收要求 投標方需按采購方的招標文件及合同要求,在完成相應工作后通過采購方的成果驗收審查。 | |||
具體技術要求 | 一、項目總體要求 (一)符合財政部、市財政局內控管理政策文件要求; (二)監督經濟業務過程,發現經濟活動是否合法合規; (三)通過監督結果,優化我局內控管理。 二、具體工作內容 本次財務監督暫定以2024年11月30日為基準日,其中采購工作主要1-9月份完成,采購樣本可以2024年1-9月份樣本為主;預算調整方面需涉及全年。 (一)內控制定情況 監督下屬各單位內控最新印發時間、制定內容情況以及更新情況。其中針對預算執行調整和政府采購管理制度制定情況需特殊說明。 (二)預算執行調整監督 1.監督預算調整程序是否規范。 2.監督樣本選擇:選擇年度所有預算調整事項。 根據選擇的樣本,分析預算調整原因,分析預算調整程序是否合理規范。 (三)政府采購管理監督: 1.監督內容 (1)重點監督采購立項是否合理。 (2)重點監督采購需求文件編制和審批是否完整合規。 (3)重點監督采購方式選擇是否理由充分。 (4)重點監督采購流程是否完整,是否按照規定公示公告。 2.監督樣本: (1)獲取各單位2024年度采購臺賬,整體層面分析單位年度政府采購情況,包含采購臺賬的建立情況、采購金額、采購方式、采購分類、中小企業供應商比例等。 (2)局本級選取不少于100個采購項目的樣本;下屬單位選取不低于采購臺賬50%的項目(不得少于30個),樣本需涵蓋集中采購和自行采購,自行采購的樣本量占比不低于50%。樣本中采購方式需涵蓋所有的采購方式。 根據選擇的樣本,分析政府采購的全流程管理存在的問題。 (四)編寫財會監督報告。 1.財會監督問題需與各單位確認。 2.財會監督報告模板需經我局討論同意。 3.報告征求意見后出具。 | |||
商務需求 | 1、項目概況(介紹項目的背景及項目整體情況、項目目的及建設目標) 2023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明確財會監督是依法依規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個人的財政、財務、會計活動實施的監督。近年來,財會監督作為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維護中央政令暢通、規范財經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2024年2月,深圳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深圳市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明確“(三)依照法定職責實施部門監督1.各部門要依法依規強化對主管、監管行業系統和單位的財會監督。從預算編制、預算執行、政府采購、績效管理、會計核算、資產管理、內部控制管理等方面,對各項財務活動指導和監督,每5年對下屬管理單位完成一輪監督檢查。(四)進一步加強單位內部監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每年至少開展1次財會監督檢查,涉及財政、財務、會計重要事項的會議,應安排財會監督機構負責同志列席”。 根據深圳市財政局的要求,我局2024年度擬選取預算執行-預算調整、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三個方面為本次專項財會監督的內容。 2、項目所依據及參考的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采購法》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 《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 《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21]5號) 《深圳市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實施方案》 《深圳市政府購買服務負面清單》 《深圳市政府采購管理條例》 《深圳市政府采購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3、項目采購范圍 本項目采購為2024年財會監督咨詢項目,服務地點主要為我局現場工作,工作內容按照具體技術要求部分實施。 4、項目服務期限(下達的計劃時間和實際服務期限不一致的,需列明實際服務期限) 為具備足夠的2024年樣本量,本項目擬于2024年9月份具體開展,本項目需于合同簽訂后6個月內完成,最低要求2025年2月份完成。 5、組織實施要求 根據招標方進度要求,完成各階段項目工作。 (1)投標方需安排至少4名人員參與項目。 (2)項目負責人需為單位經理級別。 (3)項目組成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嚴謹的工作作風。 (4)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原則上不能更換,如確需更換,須征得采購方的同意。 6、成果要求; 出具《2024年財會監督工作報告》:按照全局系統匯總、各單位兩個層面出具,共計28個報告;每個報告一式兩份。 7、售后服務內容、要求和期限 在提交成果、合同期滿后1年內投標人應就本項目提供必要解釋和接受咨詢等服務,安排專人負責售后技術支持,并提供其聯系手機、電話、傳真、Email;如人員需要調整應及時通知采購人。 投標報價資料:報價函(可附工作方案) 營業執照 政府采購投標及履約承諾函 | |||
其他要求 | 特定供應商的名稱、項目負責人及聯系方式 深圳市信永中誠財務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廣合信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 深圳華瑞達財稅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
特定供應商 | 單位名稱: | |||
項目經辦人: | ||||
聯系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