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縣2022年度古月鎮劉家溝村等二個村土地整治(占補平衡)項目經評審確定中標人為天津達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1月16日發布中標公告,2月13日招標人平山縣古月鎮人民政府與中標人天津達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簽訂施工合同。《土地整治施工合同書》第一條約定“開工日期: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進場施工,竣工日期:2023年4月30日”。第四條第1項約定“合同簽訂后五天內必須進場施工。”第 5 項約定“若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進場施工,或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該項工程,......甲方有權取消合同,讓當地鄉、鎮、村負責實施或依法另行發包給他人完成。”時至今日天津達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始終沒有進場施工,已經違反了《土地整治施工合同書》約定,構成根本違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平山縣古月鎮人民政府于2023年11月14日通知天津達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解除雙方簽訂的《土地整治項目工程施工合同書》,終止本項目招標。
特此說明!
hebeibidding平山縣2022年度古月鎮劉家溝村等二個村土地整治(占補平衡)項目經評審確定中標人為天津達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1月16日發布中標公告,2月13日招標人平山縣古月鎮人民政府與中標人天津達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簽訂施工合同。《土地整治施工合同書》第一條約定“開工日期: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進場施工,竣工日期:2023年4月30日”。第四條第1項約定“合同簽訂后五天內必須進場施工。”第 5 項約定“若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進場施工,或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該項工程,......甲方有權取消合同,讓當地鄉、鎮、村負責實施或依法另行發包給他人完成。”時至今日天津達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始終沒有進場施工,已經違反了《土地整治施工合同書》約定,構成根本違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平山縣古月鎮人民政府于2023年11月14日通知天津達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解除雙方簽訂的《土地整治項目工程施工合同書》,終止本項目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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