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干流(吉縣段)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及污染防治項目 總承包(EPC)變更公告 一、內容: 我單位于2024年6月7日在《山西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山西省臨汾市)》發布了黃河干流(吉縣段)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及污染防治項目總承包(EPC)招標公告,現將原信息部分內容進行變更,變更內容不影響投標文件的編制。 需變更的內容為:三、投標人資格要求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報名的,需滿足下列要求:①本次投標僅限二個單位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應當分別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和相應的資質條件。②聯合體各方必須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總承包項目牽頭人、項目經理和設計負責人,約定雙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③聯合體牽頭單位應為施工單位,工程項目總負責人必須為聯合體牽頭人單位人員,負責項目的全過程綜合管理和組織實施。④聯合體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⑤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未經招標人書面同意,聯合體的成員結構、相互關系均不得變動。現變更為:三、投標人資格要求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報名的,需滿足下列要求: ①本次投標僅限二個單位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應當分別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和相應的資質條件。 ②聯合體各方必須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總承包項目牽頭人、項目經理和設計負責人,約定雙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③工程項目總負責人必須為聯合體牽頭人單位人員,負責項目的全過程綜合管理和組織實施。 ④聯合體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 ⑤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未經招標人書面同意,聯合體的成員結構、相互關系均不得變動。 二、監督部門 本項目的監督機構: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聯系電話:0357-7922591 電子郵件:lfjxcj@126.com 三、聯系方式 招標人:吉縣鄉村振興局 地址:吉縣新城政府大樓 聯系人:李友增 電話:18835726222 招標代理機構:山西長信企業管理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臨汾市堯都區富力灣A2綜合樓11層1121室 聯系人:馮江奎 電話:18003579317 電子郵件:fjk-0519@qq.com
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簽名)
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 (蓋章) |
編輯:sxzw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