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澄清的公告
各供應商:
“關于六安三峽水務有限公司2024-2027年防雷檢測服務項目詢價采購文件資格要求的疑問”問題澄清的函已收悉,現澄清如下:將采購公告中第3條供應商資格要求第(2)款 業績要求“2020 年 01 月 01 日起至報價截止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完成過一項檢測(含)二類建筑物的合同,且合同金額 10 萬元及以上的防雷檢測業績,提供業績合同和檢測報告作為證明”更改為“(2)業績要求:2020 年 01 月 01 日起至報價截止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完成過一項三類及以上建筑物檢測且合同金額 10 萬元及以上的防雷檢測業績,提供業績合同和檢測報告作為證明。”
特此公告。
六安三峽水務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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