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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仁鎮2024年筆架村和崗家村太陽能路燈
安裝項目招標公告
因建設需要,我單位興仁鎮2024年筆架村和崗家村太陽能路燈安裝項目施工單位的確定,采取“固定價搖號”的方式確定實施單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興仁鎮2024年筆架村和崗家村太陽能路燈安裝項目
(2)建設內容:安裝太陽能路燈筆架村80盞、崗家村80盞,共計160盞。
(3)建設標準:太陽能路燈,各項參數:1.高度6m、壁厚3mm、口徑60mm+130mm、臂長1m、法蘭250mm*250mm*10mm采用錐鋅管;2.太陽能板為≥80w多晶硅;3.鋰電池容量為12v60ah;4.光源≥50w;5.防護等級IP65;6.使用壽命≥50000H;7.質保2年;8.工作模式為光控+時控,陰雨天持續7天以上;9.每盞不超過1000元;10.路燈基座埋深60cm以上,由C30混凝土澆筑而成。
(4)建設工期: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
(5)最高限價:16萬元,大寫:壹拾陸萬元整。最后以實際工程量和審計為準。
(6)項目資金來源:移民后扶資金。
二、供應商必須具備的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承諾函);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承諾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承諾函);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承諾函);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承諾函);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提供承諾函);
(七)具備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市政公用工程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八)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九)項目經理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證、技術負責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中級及以上職稱,提供單位為其繳納的近6個月的社保材料;
(十)省外企業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業入川從事建筑活動備案證》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業入川承攬業務驗證登記證》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業入川信息電子登記表》;
(十一)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參加。
三、報名相關事宜及資格審查內容
(一)時間地點:凡有意采購的申請人,請于2024年5月15日至5月17日(工作日內,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公司法人或項目經理持本人身份證及單位膠裝成冊的《資格審查文件》正本到鄰水縣興仁鎮人民政府一樓鄉村振興辦公室現場報名。
注:《資格審查文件》按序提供以下資料,均需加蓋鮮章。
(1)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法人身份復印件);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資質證書復印件;
(4)安全生產許可證書復印件;
(5)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6)項目經理市政公用工程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資格證書復印件;
(7)安全考核合格證復印件;
(8)項目技術負責人市政公用工程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中級及以上證書復印件;
(9)單位為其繳納的近6個月的社保材料復印件;
(10)各網站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名單截圖(包含:中國政府采購查詢截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截圖、信用中國網查詢截圖);
(11)上年度經審計的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
(12)承諾函(格式自擬)。
(二)符合本項目資質及具備競爭投標條件的,方可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投標,否則視為無效競爭,報名未達到3家投標企業,不予開標。
四、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4年5月20日15:00在鄰水縣興仁鎮人民政府二樓會議室開標,該開標時間不另行通知,凡未準時到會的報名單位視為自愿放棄投標,被授權委托人身份證查驗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簽到的則提供法人身份證),否則不予簽到。
五、履約保證金
1.中標單位在領取中標通知書時須憑本項目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須從中標單位基本賬戶轉出)銀行轉賬回單(加蓋公司公章),再憑中標通知書與項目業主簽訂承包合同。
2.履約保證金為工程發包價的10%,即履約保證金為1.6萬元人民幣(大寫:壹萬陸仟元整),開戶名:鄰水縣興仁鎮財政所,開戶行:鄰水農商銀行興仁支行,賬號:67330120000000122。在備注欄上須注明“興仁鎮2024年筆架村和崗家村太陽能路燈安裝項目履約保證金”。
3.履約保證金在工程完工后,經縣級驗收合格后在15個工作日內(不計息)退還。中標單位中標后務必在領取中標通知書后3個工作日內與業主簽訂合同,逾期未簽合同者視為失約,同時不退還投標保證金。合同簽定后,鄰水縣興仁鎮人民政府、縣級主管部門各一份原件備案。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工程付款方式:
項目資金的撥付方式及比例,應嚴格按照鄰水縣2023年路燈安裝市級民生工程資金撥付要求執行。
(二)履約驗收標準:
施工單位無故延遲工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工申請驗收的項目扣減相應工程款;建設單位嚴格按照計劃文件和工程項目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驗收,最終以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合格為準;驗收結果合格的,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支付項目資金;驗收結果不合格的,履約保證金將不予退還,也將不予支付項目資金,同時會報告本項目上級財政部門按照工程項目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或者以失信行為記入誠信檔案。
(三)施工項目資金應按照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竣工結算審計(核)相關規定執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后3個工作日。
八、報名地點及報名電話:
項目業主:鄰水縣興仁鎮人民政府
地址:鄰水縣興仁鎮河邊街237號
聯系人及電話:王先生 15284910097
孫先生 18696958769
九、鎮紀委監督電話:0826—3712517
鄰水縣興仁鎮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4日
編輯: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