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計:25.0 勘察:0.0; 設計 :0.0; 監理 :0.0; 施工:25.0; 貨物:0.0; 設備 :0.0; 其他:0.0
(1)自2021年1月1日以來擬任項目負責人已完成3個市政(不含城市軌道)類招標代理業績;(2)比選申請人自2021年1月1日以來已完成3個市政(不含城市軌道)類招標代理業績。(3)招標代理服務費:參照原國家計委《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號)規定的收費標準下浮20%計取,招標代理服務費由中標單位支付,本公示內容招標代理服務費為暫估金額,具體以實際招標內容為準;(4)請各投標單位將相關人員、公司及業績證明材料傳于此郵箱號:1921026098@qq.com,招標人對收到的申請材料進行評審后確定比選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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