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間堂酒店裝修工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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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花間堂酒店裝修項目 已由 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 以 鹽開行審經審[2024]67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江蘇世紀新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國有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花間堂酒店裝修工程 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鹽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新都東路81號鳳依湖公園北側臨近新都路入口。
2.1.2建設規模:本項目共六棟單體建筑,建筑面積約506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價:約3769.301949萬元。
2.1.4工期要求: 50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 2024 年 4 月 20 日,竣工日期: 2024 年 6 月 8 日。
2.1.5 其他:質量:合格。
2.2招標范圍:花間堂酒店裝修工程的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裝飾工程、安裝工程、景觀綠化工程、附屬工程等,具體詳見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招標人保留調整部分工程量調整的權利。
2.3 本公告共劃分成 1 個標段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E3209440002000007001001 | 花間堂酒店裝修工程 | 花間堂酒店裝修工程的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裝飾工程、安裝工程、景觀綠化工程、附屬工程等,具體詳見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招標人保留調整部分工程量調整的權利。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或有效期內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一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投標人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及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均不處于不合格狀態。(僅對企業某項被核查為不達標的資質進行限制)
招標人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或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檢查資格預審申請人或者投標人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狀態,對動態監管處于不合格狀態的資格預審申請人和投標人進行截圖保存,提供給評標委員會。
3.1.1資質條件: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或有效期內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與施工一級資質),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1.3業績要求:投標人2021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其有效期自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計算)承擔過一項單項合同金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廠房、物流倉儲。如提供的業績中含住宅、廠房、物流倉儲的,應以扣除住宅、廠房、物流倉儲相應造價后的業績為準)裝飾工程業績。須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見投標人須知3.5。
上述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認可。
3.1.4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
(2)在招投標活動中因本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為,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公示期間的。
(3)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均自記錄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5)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發現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相關參與人因上述情形,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情況的變化,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3.2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3.2.1 項目負責人資格類別和等級: 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并持有《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3.2.2其他要求:
3.2.2.1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 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在建工程: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或歸集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 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 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本項目招標文件項目負責人有在養護期內的綠化養護、市政養護項目的,不屬于招標公告及文件規定的有在建工程。綠化養護、市政養護工程招標,對項目負責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投標人組建聯合體投標的,項目經理必須為牽頭單位正式職工。
3.2.2.2投標申請人代理人及投標承諾的項目部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時提供從 2023年 12 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1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繳費記錄證明。(退休人員提供在本單位相關證明)。
3.2.2.3. 本工程投標時,僅需提供項目經理相關資料,項目部其他人員施工時按現場管理規定要求配備到位。
3.2.2.4. 投標項目負責人若中標,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換,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發生更換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標文件約定的處罰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價2%的扣款。
3.2.2.5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可選):
(一)投標人在鹽城市建設工程企業不良行為管理系統有不良記錄且在懲戒期內的,招標人拒絕其參加本項目投標。
(二)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自 2023 年 3 月 1 日(含)以來,沒有因串通投標、弄 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三)企業自 2023 年 3 月 1 日(含)以來,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 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四)企業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含)以來,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江蘇省級建設主管部門、鹽城市級建設主管部門及所屬縣(市、區)建設主管部門 通報批評的;
3.3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5 評標前由招標人對照省政府第 120 號令要求,進行評標準備工作,并核實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的資質和資格、經歷和業績、在建工程和信用狀況等方面的情況。
3.6投標單位未按照招標文件約定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參與投標解密報價的、投標承諾的人員不到場以及其他不良行為,將會被鹽城市建設工程企業不良行為管理系統記錄,影響后續參加我市招投標活動,請各投標人誠信投標、確保履約。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登錄http://49.73.84.193:880/#/login獲取招標文件。(投標人合理選擇下載招標文件時間,逾期未下載造成無法提出答疑、無法投標等情形的,責任自負)。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http://49.73.84.193:880/#/login;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 2024 年 4 月 12 日 9 時 00 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合理低價法”。
一、評標、定標辦法
本工程招標評標辦法采用“合理低價法”,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投標人不需要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中標后,中標人應按有關規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推薦有排序的 1名中標侯選人。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供的書面評標報告,依法確定中標人。
二、評標標準和程序
(一)開標
(二)招標人評標準備(清標)
評標前由招標人對照省政府第120號令要求,進行評標準備工作,并核實投標人和項目負責人的資質和資格、經歷和業績、保證金繳納情況、在建工程和信用狀況等方面的情況。發現投標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響履約的異常低價投標,通知投標人進行書面澄清說明,提請評標委員會分析研判認定是否作無效標處理。由于投標單位授權委托人聯系不上或在規定時間內未能作出書面澄清說明的,被否決投標責任自負。
招標人在評標準備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主動提請評標委員會作無效標處理,在招標人審查意見表生成后,評標準備工作一旦結束,評標準備結果不因后續資格審查否決投標、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三)評標入圍
投標文件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以及開標、招標人評標準備、清標過程發現的其他否決投標情形,不再進行后續評標:
(1)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未足額遞交投標保證金;
(2)投標函中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期限;
(3)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質量標準未響應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4)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報價高于招標人最高投標限價的。
(5)招標文件約定的出席開標會議的人員未到場的;
評標入圍方法和數量
1.評標入圍方法:
當滿足評標入圍條件投標文件<20家時,采用全部入圍;
當滿足評標入圍條件投標文件≥20家時,采用以下評標入圍方法:
□直接確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R從以下明確兩種以上入圍方式中隨機抽取確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評標入圍數量(見評標入圍方法):
其中:方法二中R取值為: 15 ;方法三中R取值為: 15 ,平均值以上 7 家、平均值以下 8 家。
評標入圍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圍。
進入評標入圍環節的投標人全部進入后續評標程序。
方法二:低價排序法。先按報價由低到高去除進入評標入圍環節的投標人數量×G1(G1值為10%、15%、20%、25%、30%)最低報價的投標人和由高到低去除進入評標入圍環節的投標人數量×G2(G2值為 10%、15%、20%)最高投標報價的投標人(去高、去低的數量分別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報價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開標時抽取;再按報價由低到高取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體數量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投標人進入后續評標程序。投標報價相同的,同時入圍;不足R家時,按實際數量計取。去除的最高部分報價和最低部分報價的投標人不再參與評標入圍。
方法三:均值入圍法。先按報價由低到高去除進入評標入圍環節的投標人數量×G1(G1值為 10%、15%、20%)最低報價的投標人和由高到低去除進入評標入圍環節的投標人數量×G2(G2值為10%、15%、20%、25%、30%)最高投標報價的投標人(去高、去低的數量分別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報價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開標時抽取;計算剩余投標人的報價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標人進入后續評標程序。去除的最高部分報價和最低部分報價的投標人不再參與評標入圍。
招標文件中應明確取平均值以上的具體數量和以下的具體數量,平均值以下投標人應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標人,合計數量取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體數量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評標入圍過程中,當投標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數量不足時按實際數量計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數量。按順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標人時,報價相同的投標人均不入圍;按順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標人時,報價相同的投標人同時入圍。
(四)資格審查
評標委員會對評標入圍的投標文件評審按以下順序進行,上一階段未通過的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
1、初步評審
1.1形式評審標準
對投標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進行評審。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投標人名稱 | 與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一致 |
投標文件的數字證書 | 符合數字證書認證的要求 |
投標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要求 |
投標承諾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
授權委托書 | 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
報價唯一 | 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 |
聯合體投標人(如有) | 提交聯合體協議書,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 |
…… | …… |
1.2資格審查(資格后審)
評標委員會對通過上一階段評審的投標人資格對照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3.5項的規定要求進行審查,只有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方可進行下一階段的評審。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營業執照 | 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
安全生產許可證 | 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資質等級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類似項目業績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信譽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項目負責人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授權委托人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聯合體投標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規定 |
…… | …… |
1.3響應性審查
對招標文件要求的工期、質量標準、投標保證金、投標有效期、暫定價、不可競爭費用等實質性要求的響應性進行評審。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投標內容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1項規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2項規定 |
工程質量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3項規定 |
投標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3.1項規定 |
投標保證金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規定 |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單”給出的子目編碼、子目名稱、子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 |
技術標準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規定 |
投標價格 | 不高于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2.3款載明的招標預算價及最高投標限價。 |
分包計劃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0款規定 |
…… | …… |
注:資格審查不通過導致入圍單位數量不足R家的,不替補,以通過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進入下一環節。
(五)評標基準價及投標報價得分確定(方法一至四,見附表一)
1、評標基準值計算方法的確定
√直接確定:√方法四;
2、評標基準值計算具體細則見(附表一),參數設置如下:
方法四:K值取值范圍:95%、95.5%、96%、96.5%、97%、97.5%、98% ,開標時由招標人代表隨機抽取確定;
Δ值取值范圍: 8%、9%、10%、11%、12%、13%、14%、15% ,開標時由招標人代表隨機抽取確定;
3、特殊情形下,評標基準價調整方式:
□評標基準價、A、B、C值一經確定,不因后續資格審查否決投標、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R除確認存在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A、B、C值一經確定,不因后續資格審查否決投標、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附表一
方法四: ABC合成法。
評標基準價=(A×50%+B×30%+C×20%)×K
A=最高投標限價(剔除不可競爭部分)×(100%-下浮率Δ);
B=在規定范圍內的評標價(剔除不可競爭部分)除C值外的任意一個評標價,以評標入圍的通過資格審查的評標價中隨機抽取確定;抽取方式:若評標價(剔除不可競爭部分)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圍內,則該類評標價(剔除不可競爭部分)不納入B值抽取范圍;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圍內,則在兩個區間內各抽取一個評標價(剔除不可競爭部分),與在A值的89%以下至規定范圍內的其他評標價合并后作為B值抽取范圍。若按上述辦法未能抽取B值,則在規定范圍內的任意一個評標價(剔除不可競爭部分)(除C值外)中隨機抽取B值;
C=在規定范圍內的最低評標價(剔除不可競爭部分);
規定范圍內指:評標入圍的通過資格審查的評標價(剔除不可競爭部分)算術平均值×70%與最高投標限價(剔除不可競爭部分)×30%之和下浮25%以內的所有評標價(剔除不可競爭部分);
下浮系數K、下浮率Δ,在開標時由招標人代表按下表取值范圍內隨機抽取。
分類 | 取值范圍 | |
下浮系數K | 95%、95.5%、96%、96.5%、97%、97.5%、98% | |
下浮率Δ | 裝飾裝修、建筑幕墻及鋼結構工程 | 8%、9%、10%、11%、12%、13%、14%、15% |
上述最高投標限價和評標價均應剔除不可競爭部分后參與計算和抽取;應剔除不可競爭的部分須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開標時不再另行計算。
扣分標準:
以評標入圍的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報價(剔除不可競爭部分)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投標報價(剔除不可競爭部分)相對評標基準價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六)投標報價合理性(1分)
1、報價合理性分析基準值的確定。招標預算價各子目綜合單價下浮一定比率 25 %后。各招標人可以根據項目情況對下浮比率作適當動態調整乘以權重系數 60 % ,加所有投標報價中相應子目綜合單價的算術平均值(剔除超過招標預算價中相應價格正負20%的綜合單價)乘以權重系數 40 %,確定報價合理性分析基準價。
2、扣分標準: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與偏離程度基準值相比較誤差在±10%(含±10%)以內的不扣分,超過±10%且合價偏差金額在該投標文件的評標價一定幅度 0.5 %(一般為評標價的0.5%-1%)以上的,每項扣 0.1 分,最多扣到1 分為止。
(七)(暫不使用)
(八)不良記錄
該項為扣分項,對投標企業在鹽城市建設工程企業不良行為管理系統里存在不良記錄,且在公示期內的進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為止,直接在總得分里扣除。若聯合體方式投標的,牽頭單位與聯合體均需要參與不良記錄評審計分。
(九)投標人得分
評標委員會按本章“合理低價評標方法”對各項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綜合評估得分。
(1)按第(五)項評標基準價及投標報價得分,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投標報價計算出得分A;
(2)按第(七)項 / ,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 / 計算出得分B。
(3)按本章(六)投標報價合理性,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投標報價合理性計算出得分C。
(4)按第(八)項不良記錄,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不良記錄評審項計算出得分D;
2.評分分值計算過程中保留小數點后三位,小數點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終得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3.投標人得分=A+B+C+D。
(十)定標補充規定
上述各項得分相加即為投標人評標總分,評標總分最高者為中標候選人,若最終累計評標得分并列的,須明確中標候選人或需對中標候選人排序的,比較小數點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由評標委員會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如投標報價仍相同的,由招標人確定排序。
注:本評標辦法“剔除不可競爭部分”均指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2.3條明確的不可競爭部分費用,評標時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變。
三、其它
1、本辦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評標委員會依據法律法規處置。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同步在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http://www.jszb.com.cn/jszb)、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s://ggzy.yancheng.gov.cn)同步發布。
9.本工程嚴禁掛靠、轉包,一經核實掛靠、轉包的,將被取消投標、中標資格,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建議有關部門吊銷資質證書。
10.其他
10.1 本工程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并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鹽城開標大廳系統”,按系統提示完成開標流程。因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完成投標的,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后果。
10.2 “鹽城開標大廳系統”網址為:http://49.73.84.130:81/#/login(注:登入時請使用賬戶密碼登入或開標當天從交易系統轉跳開標大廳)。
請統一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標文件編制工具制作投標文件,相應軟件---廣聯達制作工具下載(網址:https://huiyizhao.glodon.com/website/#/download#,選擇江蘇省);
使用互聯互通小助手登錄、簽章中的問題請聯系:國信CA鹽城專線:02589631967;CFCA鹽城專線:18061882568;系統操作指導請聯系:薛工13338617805或蔡工15358238096。
11. 聯系方式
招標人:江蘇世紀新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鹽城市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希望大道南路 地址:鹽城市錢江財富廣場西區A座4樓
5號國際軟件園4號樓3樓
郵編:224000 郵編:224000
聯系人:蔡先生 聯系人:吳女士
電話:15851071862 電話: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傳真: 傳真:0515-89803566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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