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航貴州分公司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服務項目談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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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分公司國航貴州分公司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服務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一、項目內容: | |||||||||||||||||||||
(一)項目名稱:國航貴州分公司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服務項目 | |||||||||||||||||||||
(二)項目編號:CGXM-SWB-E-202403741 | |||||||||||||||||||||
(三)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 |||||||||||||||||||||
(四)項目地點:貴州省·貴陽市 | |||||||||||||||||||||
(五)項目需求: | |||||||||||||||||||||
一、功能目標:為貴州分公司綜合樓整體消防系統設施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養、功能測試及年檢服務,并提供維護保養工作報告,具備一定的消防設施設備故障維修能力,能維修處理一般常見的消防設備設施故障,確保綜合樓消防設施設備處于良好使用狀態。 二、技術需求/服務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25201-2010)、《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技術規范》(DB52/T1152-2016)及現行國家有關消防設施系統相關規范和標準的要求,負責采購方貴州分公司綜合樓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定期對采購方貴州分公司綜合樓的消防設施設備進行功能檢測維護,并提交建筑消防設施月/季/年檢維護記錄表。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期內消防設施如出現故障,接到采購方貴州分公司通知后應立即到場核查,并及時消除故障,確保建筑消防設施正常運行。在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過程中,服務方維保人員應遵守采購方貴州分公司的相關制度管理規定。服務方應保證其維護保養的建筑消防設施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達不到標準要求的,服務方在合理的期限內無償返工。凡服務方在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中違反有關規定而造成質量事故、財產損失、人員傷亡事故、均由服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采購服務具體要求:對綜合樓消防系統(包含: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建筑滅火器、消防給水系統、室內、外消火栓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消防通訊及應急廣播系統、防火分隔設施等)設施設備提供維修保養計劃及方案,定期提供維護保養服務。每月更換消防設施所需配件材料費用不超過(含)100.00元的常規配件及材料,以及所需的單項配件材料更換時產生的工時不超過 4小時/人的人工服務費用由服務方免費提供。服務方提供24 小時維護保養服務電話,接到采購方貴州分公司故障通知后,對于影響采購方貴州分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的緊急情況,服務方需2 小時以內派出技術/技能人員到場維護處理;非緊急情況的應于24 小時以內派遣服務技術/技能人員到場維護處理。采購方貴州分公司通知服務方后,服務方未能按時到場或采購方貴州分公司無法聯系上服務方,造成采購方貴州分公司的一切損失由服務方承擔。禁止使用不合格、不符合國家消防產品、環境保護要求的材料和設備。 四、驗收標準:《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25201-2010)、《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技術規范》(DB52/T1152-2016)及現行國家有關消防設施系統相關規范和標準的要求。 五、實施時間:2024年8月1日 實施地點:貴州分公司綜合樓 六、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涵蓋本項目的經營范圍(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營業執照)。服務方應具備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等資質。 (二)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具有固定的生產或經營場所和一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五)近三年內,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業信用信息報告中未被納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納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六)非中航集團黑名單供應商,非中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名單內的供應商,近3年內參加中航集團采購項目中未出現過不良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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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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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二)采購公告發布時間為2024年03月13日至2024年03月19日23時59分00秒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三)報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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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 |||||||||||||||||||||
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后續接到文件發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
五、響應文件編制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文件。 | |||||||||||||||||||||
六、響應文件遞交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 |||||||||||||||||||||
七、談判相關事宜 | |||||||||||||||||||||
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規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時發布。 | |||||||||||||||||||||
九、聯系方式 | |||||||||||||||||||||
采購人:貴州分公司 | |||||||||||||||||||||
聯系人:付淑明 | |||||||||||||||||||||
聯系人電話:0851-85499912 | |||||||||||||||||||||
聯系人電子郵箱:fsm_0317@163.com | |||||||||||||||||||||
系統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技術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1.請供應商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材料要求遞交報名材料,報名不通過則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2.供應商報名材料必須逐頁加蓋鮮章,不得使用電子章,并轉化為清晰PDF版上傳。 3.供應商質疑:
(1)供應商應在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質疑,按照規定的質疑渠道提供書面質疑材料進行質疑。質疑時間環節不可逆,超過有效期的質疑無效。質疑渠道聯系人如下:
聯系人:付淑明;聯系電話:0851-85499912;郵箱號:fsm_0317@163.com (2)質疑函書寫要求:
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A.質疑人全稱、地址、郵政編碼等;
B.被質疑采購項目的名稱和編號;
C.被質疑人及與質疑事項有關的當事人全稱;
D.質疑的具體事項,包括請求及主張、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
E.有效、合法的證據材料及正當合法的來源渠道說明;
F.有效聯系人和聯系方式(手機、座機、傳真);
G.提出質疑的日期;
H.其它需要說明的內容;
I.一件質疑函只能對一個采購項目提出質疑,質疑人需要對兩個(含)以上項目提出質疑的,應當分別提交質疑函;
J.質疑人需要修改、補充質疑函的,應當在質疑有效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