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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0.1 類似工程項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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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工程項目指:
中型或中型以上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施工項目
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合同工程完工驗收鑒定書或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驗收鑒定書標明的驗收日期在3.5.3條款規定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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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工程項目指:水利水電工程
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合同工程完工驗收鑒定書或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驗收鑒定書標明的驗收日期在3.5.3條款規定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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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2.2.4(2)B.項目管理機構評分標準 (分值100分,權重值0.15)質量管理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資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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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質量管理員持有省級或省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包括其授權單位)或者水利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頒發的質量檢查員證書,且有水利水電工程類專業的初級或初級以上技術職稱,得10分;本條最多得 10分。
(2)專職安全員持有省級或省級以上水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施工企業 C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有水利水電工程類專業的初級或初級以上技術職稱,得10分,本條最多得10分。
(提供相關職稱證書、證件掃描件上傳,且證件必須是在有效期內。)本項滿分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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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質量管理員持有水利水電工程類專業的初級或初級以上技術職稱,得10分;本條最多得10分。
(2)專職安全員持有省級或省級以上水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施工企業 C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有水利水電工程類專業的初級或初級以上技術職稱,得10分,本條最多得10分。
(提供相關職稱證書、證件掃描件上傳,且證件必須是在有效期內。)本項滿分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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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2.2.4(4)D.其他因素評分標準(分值 100分,權重值0.2)投標人的業績、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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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業績:投標人近 5 年(指 2019 年1月至本項目投標截止之日止(以工程完工驗收或竣工驗收鑒定書標明的驗收日期為準)完成過類似工程施工業績:
①每提供一個類似工程施工業績得10分,本項滿分30分。
類似工程項目指:中型或中型以上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施工業績。業績證明材料需同時附以下兩種材料:①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②工程完工驗收鑒定書或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所提供的的業績證明材料須為同一項目名稱,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業績。
2、獲得的榮譽:
(1)投標人2020年以來(以獲獎文件或獲獎證書頒發的日期為準)獲得過省級或以上行業部門或行業協會評選的建設工程水利文明工地稱號的,每項得5分,本項滿分10分。
(2)企業承建或完成的工程獲得設區市級工程質量獎或安全文明工地獎(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從獲獎證書頒發之日起至投標截止之日止不超過兩年。每項得2分,本項滿分10分。
(3)投標人承接過的水利水電工程獲得過省(廳)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優質工程獎的,每個得10分,本項滿分20分。
(4)投標人2020年以來獲得中國水利工程協會頒發的水利建筑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等級AAA 級或 AA級的得 10 分。本項滿分 10 分;
(5)投標人2020年以來獲得地市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年度“優秀施工企業”榮譽證書的,每個得 5分,最多得 10分。
備注:需附以下材料:以上獲獎文件或獲獎證書 考核日期以頒發的日期為準,證書需在有效期內,相關證書掃描件上傳,評審時如招標人需要復核證書文件掃描件的真實性,可在線復核原件或在相關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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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標人業績(滿分70分):
投標人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本項目投標截止之日止有完成過水利水電工程項目施工業績的,以工程完工驗收或竣工驗收鑒定書標明的驗收日期為準),每提供一項得35分,本項最多得70分。
業績證明材料需同時附以下兩種材料:①中標(或成交)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②工程完工驗收鑒定書或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所提供的的業績證明材料須為同一項目名稱,如材料不能充分反映工程特性,需提供能充分反映工程特性的相關證明材料,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業績。
2、投標人榮譽(滿分20分)
投標人2021年1月以來獲得企業信用等級證書,投標人企業信用等級證書為AAA級的得20分,AA得10分,A得5分。(此項滿分20分)(需提供投標人的信用等級證書掃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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