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內容修改,原公告相關內容聲明無效,以新公告為準。
更正內容:
1、原公告日期:2024-02-18
2、原公告內容:投標人資格要求:(3)項目經理須具備結構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更正為:投標人資格要求:(3)項目經理需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工程師資格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原公告內容: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除外)
更正為:招標文件發售時間: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