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標段的資格要求 | 標段名稱(標段號) | 簡要技術指標 | 對投標企業要求 |
監理一標段(JL-01) | 東營港25萬噸級原油進口泊位及配套工程主要承擔進口原油的接卸、運輸、儲存工作,年設計吞吐量為3493萬噸。 | 資質資格要求 | 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①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水運工程監理甲級資質;
②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水運機電專項資質;
③住建部頒發的化工石油工程監理甲級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近10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以交工驗收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項水運工程監理業績或海上平臺安裝監理業績或海管鋪設監理業績。 |
財務要求 | 投標人近三年度(2020~2022年度)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率不應小于1。
(企業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實際年限提供財務狀況,企業成立少于一年的,不受本款限制)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①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②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③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④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⑤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⑥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標文件中擬委任的總監理工程師、安全環保監理工程師及專業監理工程師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的;
⑦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人員要求 | 1.總監理工程師(1人):(1)具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2)具備交通運輸部頒發的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或者住建部頒發的港口與航道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 2.安全、環保監理工程師(1人):(1)需持有中國交通建設監理協會頒發的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證書或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頒發的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2)具有中國交通建設監理協會頒發的環境監理培訓考試合格證書;(3)具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具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證(無損檢測人員證)。 |
主要機械設備(含試驗檢測)要求 | 無 |
分包要求 | 不允許 |
聯合體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無 |
3.2 | 每個申請人最多可對1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1個標段。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評為最高信用等級的申請人,最多可對1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1個標段。 |
3.3 |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須于招標文件獲取有效期內,登錄山東省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進行注冊(已注冊成功的無需重復注冊),憑企業數字證書(CA)身份認證密匙進行擬投標項目登記確認。 |
3.4 |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
3.5 | 投標文件中已列明但開標前未記錄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全國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中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從業單位、業績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在招標評審時不予認定。非交通運輸行業職責范圍內的從業單位、業績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應確保可在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監管平臺或國家相應平臺中查詢,并在投標時提交相關截圖及網址等信息。根據交通運輸部、省交通運輸廳信用信息管理的有關規定,投標人應于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將從業單位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信息及時錄入到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進行合同履約管理和信用評價工作。 |
3.6 | 本項目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以及評標專家將對投標人提供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投標文件中人員、業績等資料進行核査,并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在評標期間發現投標人提供了虛假材料,其投標將被否決;在簽訂合同前發現作為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人提供了虛假材料,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招標人將對投標人上述弄虛作假行為上報省級和國家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作為不良記錄納入交通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