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3年12月28日 1.招標條件 中國石化國際事業有限公司受中國石化海南煉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對海南煉化原油直接蒸汽裂解制乙烯項目-容器(清焦罐)所需清焦罐進行公開招標。今發布公告,請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報名參加。 1.招標編號:WZ20240110-2107-17450-B1 2.項目內容:海南煉化原油直接蒸汽裂解制乙烯項目-容器(清焦罐)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項目已通過審批,資金已落實。 3.招標物資名稱、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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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物資 | 數量 | 計量單位 | 備注 | |||||
1 | 清焦罐 | 1.00 | 臺 | 包1-清焦罐 | |||||
3.投標人的基本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本款提出的資質、業績等要求,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1.1 投標人具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按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登記,執照有效。 3.1.2 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且未被 “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1.3 投標人未處于被中國石化給予風險停用、違約停用處理期內。 3.1.4 投標人不存在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不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5 投標人近兩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1.6 本項目只接受招標物資的生產商(制造商)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流通商投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投標人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3.1.7 投標人須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D級(新證);或投標人持有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發的至少為D2級壓力容器設計和制造許可證(舊證),并在投標文件中提交相關復印件。 3.1.8 投標人須具有至少2臺乙烯裝置裂解爐用旋風式清焦罐的設計和制造業績,其合同交貨期須在2022年12月之前,投標人應提供能證明業績的合同復印件和圖紙復印件,其內容至少應包括項目名稱、設備名稱、設備規格(設備直徑、總高和總重量)等。合同復印件和圖紙復印件不清晰均視為無效業績。 3.1.9 通過工藝設計,投標人需確定清焦罐滿足數據表關于焦粒排放濃度、壓力降、噪音要求所需的形狀和結構尺寸,確認注水口數量以及進出口尺寸及形狀,并確定清焦罐內部是否設置旋流分離內件,并在投標文件中注明并提供相關工藝計算書。 3.1.10 投標人需完成設備簡圖的設計,示出設備規格(直徑與筒體長度)、設備支撐形式與支撐高度、主要零部件的材質、所有管口的名稱/數量/公稱直徑/公稱壓力、設備凈重及充水重、主要工藝參數等,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方案簡圖。考慮場地布置因素,清焦罐設備公稱直徑不大于5.5 米,清焦管線入口(燒焦氣入口)到清焦罐底部排放口(焦粒出口)的高差不大于12.8 米(如果存在兩個入口,兩個入口都需滿足要求); 3.1.11 投標人應保證清焦罐有足夠的耐磨性。并在投標文件中注明是否需要設置隔熱耐磨襯里,如需設置,應在投標文件的方案簡圖中注明隔熱耐磨襯里的設置位置和用量。 3.1.12 投標人須逐條響應請購技術文件中★號項,提供相應承諾書、證明資料或說明。 3.1.13 投標文件必須帶有商務偏差表,如果投標人的商務條款與本次招標的商務條款有偏離,投標人必須在偏差項表中列出并說明,存在重大商務偏差的否決。未列入偏離表的任何偏離視為完全響應招標文件。 3.1.14 投標文件必須帶有技術投標偏差表,如果投標人的技術條款與本次招標的技術要求有偏離,投標人必須在偏差項表中列出并說明,存在重大技術偏差的否決。未列入偏離表的任何偏離視為完全響應招標文件。 3.1.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1.16 詳細要求具體見招標文件。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接受生產商(制造商)申請,不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流通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售賣時間:2023年12月20日 11:00至2024年1月2日 16:00(北京時間,下同)。 4.2.招標文件費用:招標文件費用200.00元人民幣,采用網上支付的方式購買,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標文件售賣方式:尚未注冊的投標申請人須在中國石化物資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冊,填報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銀行賬戶信息等)。投標人務必確保注冊信息準確。如注冊信息有誤,可能導致投標人無法購買招標文件、繳付投標保證金、收回投標保證金、取得費用發票、簽約等。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截止時間:2024年01月10日 09:00。 投標文件遞交地點: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中國石化物資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s://bidding.sinopec.com)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本次招標不接受紙質版投標文件。 開標時間:2024年01月10日 09:00。 開標地點:中國石化物資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bidding.sinopec.com)。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6.發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國石化物資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國石化物資采購電子商務平臺(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電子商務平臺(https://www.epec.com)上發布。 6.2.凡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在2024年01月10日 09:00前與李芳聯系,技術咨詢請與王寒聯系(技術方面的詢問請以信函或傳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標說明:請投標人仔細閱讀以下須知內容,如有疑問請聯系招標中心。 一、咨詢方式:1.電子招標平臺注冊、登錄、標書費支付、招標文件下載、CA數字證書、投標文件制作和模擬解密等過程遇到問題,請電話咨詢平臺客服400-819-8786。2.業務問題請首先詳詢李芳(0759-3608978、18806694308、wzlifang@sinopec.com),如電話無法接通,請發電子郵件。3.異議投訴聯系方式:周金良(0759-3609636,wzzhoujinl@sinopec.com)。4.如以上聯系方式均無法接通,請撥打固定咨詢電話:李潔瑩(0759-3609516)。 二、投標報名及費用支付:1.標書費支付完成后手機短信或郵箱可收到相應電子發票。2.投標保證金根據系統隨機生成的虛擬賬號支付(虛擬賬號單獨對應投標人和投標項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能混淆)。3.如本項目招標失敗后重新招標,投標保證金須重新支付(注意:支付賬號與之前不同)。 三、報名參加本項目的潛在投標人,如購買招標文件后決定不參加投標的,必須在售賣截止日期后3日內將加蓋公章的放棄投標函發至(wzlifang@sinopec.com),并在招標平臺反饋不參加投標,如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終又未遞交投標文件,將被納入中石化供應商誠信體系考核,今后參加其他項目招標評審中將有所體現。本條說明不針對決定參加投標的投標人。 四、投標文件遞交:1.投標人需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上傳加密版電子投標文件,無須遞交非加密版電子投標文件,無須遞交紙質投標文件(以此為準)。2.投標人無須到現場投標,但必須安排授權代表在線處理解密及答疑等相關事宜。3.投標截止時間后,請投標人自行遠程解密(系統默認解密時間為開標后半小時之內)。 五、本項目如采用公開招標資格審查方式,投標須滿足資格審查要求(詳見公告資格要求或招標文件初步評審標準),且須在技術投標文件中逐項響應,有任何一條不符合要求的投標將被否決。 六、投標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所有投標文件,商務唱標階段都將予以唱標。評標排序結果將在電招平臺“開標大廳”界面公布,最終招標結果以平臺公示結果為準。 七、其他注意事項:1.開標前所有變更內容和澄清答復均以平臺發布為準,請投標人及時領取和查看相關澄清文件。如因未下載或未及時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2.最高限價:詳見招標文件。3.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支付到同一投標保證金虛擬賬戶做否決處理,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來自同一匯款賬戶的視同串標。4.對評標中出現異常報價情形的,評標委員會要對異常報價進行詳細分析并形成決議,必要時應要求相關投標人做出澄清說明。對確認為“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的投標,視為串標;對投標人分項報價相似或投標總價異常接近,無法合理解釋報價組成的投標予以否決。 八、特別說明:1.僅在出現法律規定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的情形時,相關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招標文件中描述與此不一致的,以此為準。 本公告要求與招標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為準,未按上述要求執行導致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本說明最終解釋權歸華南招標中心。。 7.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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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咨詢: | |||||||||
聯 系 人: | 李芳 | ||||||||
電 話: | 18806694308 | ||||||||
電 子 郵 件: | wzlifang@sinopec.com | ||||||||
技術咨詢: | |||||||||
聯 系 人: | 王寒 | ||||||||
電 話: | 16608991311 | ||||||||
電 子 郵 件: | wangh2055.hnlh@sinopec.com | ||||||||
中國石化國際事業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