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竹包水庫至北山水廠原水管道更新改造工程
土石方專業分包工程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ZHXJS(HN)-2024-17-ZY-ZB-001 )
1. 招標條件
文昌市竹包水庫至北山水廠原水管道更新改造工程土石方專業分包工程(招標編號:ZHXJS(HN)-2024-17-ZY-ZB-001)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所需土石方專業分包工程(見附表一)已具備招標條件。
2. 招標依據
2.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主席令十二屆第86號);
2.2《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號令);
2.3《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2018〕698號);
2.4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3.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3.1項目概況
本工程包含施工范圍:項目擬建 1 座 10 萬 m³/d 的取水泵房,以及 2 根 DN900 由竹包水庫至北山水廠的原水管道,單管長度 L=9.6km; 新建 1 根 DN900 由北山水廠至航天城起步區的原水管道,管道長度 L=5.54km 及新建一座配水井。
本次招標范圍為:竹包水庫出水點至泵站及泵站周邊附屬工程;YSAK0+095-YSA終點;YSB段K4+424至YSBK5+028段(全長5011米)土石方專業分包工程的工作內容。
項目建設
項目包含:竹包水庫出水點至泵站及泵站周邊附屬工程;YSAK0+095-YSA終點;YSB段K4+424至YSBK5+028段(全長5011米)土石方專業分包工程的工作內容,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等相關文件要求。
施工工期:730日歷天。
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2招標內容
詳細清單見附件一。
4. 投標人資格要求
4.1 投標人資格要求
4.1.1 投標人須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4.1.2投標人應具有簽訂合同的資格和具備相應的履約能力。
4.1.3分包需有承接項目足夠的人員、機械和設備。
4.1.4分包單位對承接的項目屬地必須有一定的了解和熟悉程度。
4.1.5 施工資質要求: 投標人需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市場監督管理局發放的營業執照,且執照范圍內應含括土石方施工工程。
4.2 營業范圍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一定的經營規模和服務能力。
4.3履約信用要求:履約信用良好,近年經營活動中無重大安全、質量事故、合同爭議糾紛引起的訴訟、仲裁、違法行為記錄及有關行政處罰等相關情況;
4.4 其他要求:投標人被中國化學工程集團有和所屬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應商名單”、“不合格供應商名單”、“不良企業(個人)名錄”或“供應商黑名單”中,不得參與投標。
4.5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2)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存在直接控股關系。
(3)與本項目其他投標人存在管理關系。
(4)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存在以下嚴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項目所在地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依法暫停、取消投標或禁止參加招標活動的。
②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
③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情形的。
④根據公司投標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參與招標活動且處于有效期內的。
4.6 本次項目是否接收聯合體: 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