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項目名稱: (寧夏公司)寧夏分公司各新能源場站匯集線路外委運維
2.3 建設地點:寧夏公司各新能源場站
2.4 建設規模:1440MW
2.5 計劃工期:項目服務期限 36 個月,合同逐年簽訂(每年合同續簽前需 經甲方相關部門對乙方服務進行綜合測評,測評結果合格方可續簽,如投標方綜合測評差評,招標方可直接終止續簽合同)。合同 工期為合同簽訂后,自乙方入場之日起 12 個月,由于不可抗力因 素導致乙方未履行合同約定時,合同有效期順延。合同執行兩個月 內,經甲方相關部門考評乙方服務未能達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解 除本合同。
2.6 招標范圍:寧夏分公司所屬各新能源場站匯集 線路運維及 10kV 備用線路檢修。風電場匯集線路主要內容如下(包含但不限 于):采用無人機及人工結合的方式開展匯集線路日常巡檢、特殊巡檢、緊急 巡檢等巡檢作業并出具巡檢報告,及時消除線路缺陷,開展線路日常維護及定 期檢修工作,查找線路跳閘故障點并處理,同時協調屬地調度部門開展線路送電事宜。光伏電站匯集線路主要內容為消缺,10kV 備用線路主要內容為線路檢 修。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 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 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 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 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 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 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 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須具備電力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國家能源 局頒發的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三級、承修三級、承試三級(及以上)資質(須 提供有效資質證書)。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 3 年(2021年 1 月 1 日至報價截止之日,以合同 簽訂時間為準)1 項 35kV 及以上電壓等級架空輸電線路運維或建設施工類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無。
3.2.4 人員業績要求:無。
3.2.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業業績證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 要內容頁)。
(2)擬派項目負責人業績證明材料:無。
(3)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 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 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須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3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 錄。
3.3.4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5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 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 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2024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25 年 01 月 03 日 17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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