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建設地點:新疆塔城和布克賽爾縣
2.3 建設規模:200 萬千瓦
2.4 建設工期:2025 年 5 月至 10 月(具體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2.5 設備名稱:光伏組件
2.6 數 量:1.2GWp
2.7 技術規格:N 型雙面雙玻 620Wp 及以上光伏組件,具體以技術規范書為 準
2.8 招標范圍:申能新疆塔城和布克賽爾縣 200 萬千瓦光伏項目光伏組件標 段二,擬選用 N 型雙面雙玻 620Wp 及以上光伏組件,預估采購容量 1.2GWp , 具體采購容量以項目實際需求為準。
供貨范圍主要包括:光伏組件及附件、專用工具、備品備件、消耗品、技術 服務、抽檢試驗、運保費、產品質量及發電效率保險、稅費等。
投標人應按要求完成:光伏組件的設計、制造、試驗、抽檢、包裝、運輸至 現場及交貨、現場開箱檢查、安裝指導、調試試驗、試運行、消缺、性能保證的 考核驗收、技術服務、稅費、保險費和質保期內的維修及保養等工作。
投標人有配合招標人、設計院, 完成項目方案優化的責任,確保項目全生命 周期效益最大化。
本次招標采購結果可應用于和豐光伏項目中標的總承包施工方簽訂設備采 購合同。
2.9 交貨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塔城地區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和豐工業 園內(以甲方指定地點為準)
2.10 交 貨 期:2025 年 5 月至 10 月(具體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
2.11 其 他:無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投標人須具備相應設備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 有保障如期交貨等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以及產品、元器件、組件材料和配套件 的檢測能力。除特別注明外, 這些資格、資質、業績均系投標人本企業所擁有的 權利權益。
3.1.3 設計制造過與投標產品相同結構、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術規格的 產品。在與規范相同或和較規范更嚴格的條件下, 該產品的投運數量或供貨數量 及其成功運行時間滿足招標人的要求。如同一標段內存在不同類別的設備,則申 請人須分別滿足標段內各類別設備的資格要求。
3.1.4 取得國際權威機構或者國家授權、許可的產品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產 品有效試驗、鑒定報告,且報告結論數據滿足本次招標的要求。
3.1.5 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 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6 信譽要求:
(1)投標人在“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www.gsxt.gov.cn)列入嚴 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 2 ) 投 標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者 負 責 人 在 “ 信 用 中 國 ” 網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在“ 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 (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 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 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投標人投標產品應有國家認監委認可的認證機構頒發的產品認證證 書,并提供證明文件。
3.2.2 投標人投標的產品應通過 CQC、CGC、TUV、VDE 等四項之一的認證, 并提供證明文件。
3.2.3 業績要求:2024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N 型組件合同業績不少于 3GWp,并提供中標通知書和對應合同復印件(合同復印 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頁、簽字頁以及體現規格型號、主要技術參數、數量的關鍵內 容頁)。
3.2.4 財務要求:2021 年至 2023 年財務狀況良好(成立日期晚于 2021 年 01 月 01 日的以成立年起計算)。需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3.2.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5 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3.2.6 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不得 參加同一標段的招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 年 11 月 0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7 時(北京時間,下同),登錄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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