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標段的資格要求 | 標段名稱(標段號) | 簡要技術指標 | 對投標企業要求 |
煙臺港西港區液化天然氣(LNG)項目防波堤工程施工(施工) | 本項目新建防波堤總長3183.2m,位于LNG作業區的西北側,呈半環抱式布置,其中接陸段336米,連接段527.5米,外海段1670.4米;三段防波堤通過2處轉彎半徑600米的轉彎段防波堤相連,長度分別為377米和272.3米,防波堤設計頂高程均為6.0米。 | 資質資格要求 | 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 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含)以上資質或港口與海岸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或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鐵路、市政公用、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等專業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
3. 具有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
業績要求 | 投標人自2014年1月1日以來(以項目交/竣工驗收證書日期),至少具有1項類似工程施工業績;
a.類似工程是指總長度不小于1500米的沿海防波堤工程或護岸工程。
b.以上業績要求的時限以項目交/竣工驗收證書日期為準。施工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關鍵頁和交/竣工驗收證書復印件;如果上述材料不能體現具體日期或建設規模,須提供加蓋業主單位公章的證明文件。
c.以上業績接受投標人單獨的施工業績,也接受投標人獨立承擔的或以聯合體形式承擔的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
d.以上業績的合同實施主體必須與投標人一致,如近年來投標人法人機構發生合法變更或重組或法人名稱變更,應提供相關部門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來證明其所附業績的繼承性,否則不視為有效業績。 |
財務要求 | 企業財務狀況良好,未被被有關部門責令停業、企業財產被查封、凍結或有破產狀態 |
信譽要求 | ①企業信譽良好,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質量事故、投標違規等不良記錄仍在暫停投標及承接業務處罰期內,及被有關部門責令停業、企業財產被查封、凍結或有破產狀態的投標人投標(提供加蓋公章的投標人承諾函掃描件);
②投標人沒有處于國家規定的其他被限制的范圍;
③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④投標人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網站查詢,投標人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紀錄,投標人須提供查詢結果。
⑤投標人在近三年全國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信用評價中未被評價為D級(以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公布的評價結果文件為準)。 |
人員要求 | 1.項目經理(1人):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注冊一級建造師資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2.技術負責人(1人):具有港口與航道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 3.安全生產負責人(1人):具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或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 |
主要機械設備(含試驗檢測)要求 | 無 |
分包要求 | 不允許違法分包 |
聯合體要求 | 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組成成員最多為2家;
(2)聯合體投標人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牽頭人及各成員的工作分工。
(3)項目經理須由牽頭人派出。
(4)聯合體各方均須滿足資格投標人資格要求。(業績要求除外,牽頭人業績滿足資格即可。) |
其他要求 | 擬投入本工程的人員、設備能夠滿足工程需要 |
3.2 | 每個申請人最多可對1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1個標段。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評為最高信用等級的申請人,最多可對1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1個標段。 |
3.3 | |
3.4 |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
3.5 | 投標文件中已列明但開標前未記錄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系統”或“全國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中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從業單位、業績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在招標評審時不予認定。非交通運輸行業職責范圍內的從業單位、業績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應確保可在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監管平臺或國家相應平臺中查詢,并在投標時提交相關截圖及網址等信息。根據交通運輸部、省交通運輸廳信用信息管理的有關規定,投標人應于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將從業單位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信息及時錄入到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進行合同履約管理和信用評價工作。 |
3.6 | 本項目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以及評標專家將對投標人提供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投標文件中人員、業績等資料進行核査,并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在評標期間發現投標人提供了虛假材料,其投標將被否決;在簽訂合同前發現作為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人提供了虛假材料,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招標人將對投標人上述弄虛作假行為上報省級和國家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作為不良記錄納入交通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