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安電力王渠則100兆瓦風電項目塔筒及附屬設備采購(含法蘭)”招標人為長安電力靖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受長安電力靖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現對長安電力王渠則100兆瓦風電項目塔筒及附屬設備采購(含法蘭)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名稱、招標編號及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長安電力王渠則100兆瓦風電項目塔筒及附屬設備采購(含法蘭)。
2.2項目概況:總裝機容量100MW,項目場址位于榆林市靖邊縣城西南的王渠則鎮,距靖邊縣城約35公里。場址區南北寬約16km,東西長約24km。場址區海拔高度在1483m-1750m之間,為黃土高原北部的黃土丘陵地帶,場地開闊,地勢起伏不大。靖邊縣內青銀高速、包茂高速、307 國道、S206 省道縱橫交錯,對外交通較為便利。
2.3招標范圍:本風電項目16臺6.25MW風力發電機組配套的輪轂高度為115米塔筒和內附件制造(包括塔筒與塔筒之間的法蘭)及其相關的服務,包括設備的制造、組裝、出廠前檢驗、驗收、包裝、運輸至工地現場買方機位、現場開箱檢查、安裝交底、督導安裝、調試、試運行、提供質量保證期服務、提供缺陷責任服務、提供相應的技術培訓服務、提供有關技術資料等。具體內容以招標文件第五章供貨要求為準。
2.4采購數量:16臺套塔筒及內附件。
2.5交貨期:2024年3月10日前交付首批設備不低于四臺,其余設備交付節點以現場施工進度為準,2024年5月20日前交清全部設備。
2.6交貨地點:長安電力王渠則100兆瓦風電項目風機機位。
2.7交貨方式:車板交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法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應為具有設計、制造招標設備相應資格的設備制造廠商,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2具有設備專業生產和技術服務人員,滿足設備的生產和指導安裝、調試等技術服務能力。
3.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壓力容器D1級或以上)。
3.4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8日6.25MW及以上風電機組的塔筒制造50臺套及以上業績(證明文件以合同為準,內容必須包括用戶名稱、雙方蓋章頁、臺數、合同簽訂時間等)。
3.5未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6未在“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7不得列入陜煤集團“供應(合作)商黑名單”且在公布期內。
3.8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時投標。
3.9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3年12月8日8時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8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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