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市萬全區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一期)-安家堡鄉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張家口市萬全區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
(項目名稱)已由
張家口市萬全區行政審批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萬立環招字【2022】49號核準,由張家口市萬全區人民政府以萬區政字【2022】400 號文件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張家口市生態環境局萬全區分局
,建設資金來自
申請上級專項資金,不足部分通過區財政、鄉村人居環境貸款解決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建設
工期: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完工。
質量標準:合格,達到國家、行業及地方相關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2招標范圍:張家口市萬全區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一期)-安家堡鄉施工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申請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 潛在投標人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注:企業資質新舊銜接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布的“建辦市【2021】30 號 ” 文件有關規定: “為做好政策銜接, 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實 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資質證書繼續有效,有效期屆滿的,統一延期至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 質標準實施之日。
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實施后,持有上述資質證書的企業按照有關 規定實行換證。
” 3.1.2財務要求: 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 2022 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基本 戶銀行在 2023 年 11 月 01 日以后出具的銀行資信證明。
3.1.3信譽要求: 投標單位在“信用中國 ” 未被列入失信 被執行人名單 、 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 ; 在 “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 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投標人無須提供查詢截圖,以評標委員會或招標代理機構現場查詢核實為準)。
3.1.4 (3)本項目實行技術暗標盲評,即投標文件的商務標、技術標分開制作,評審委員會按要求對商務標采取明標評審、對技術標采取暗標評審。
本項目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投訴舉報部門及電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建設
工期: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完工。
質量標準:合格,達到國家、行業及地方相關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2招標范圍:張家口市萬全區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一期)-安家堡鄉施工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申請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 潛在投標人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注:企業資質新舊銜接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布的“建辦市【2021】30 號 ” 文件有關規定: “為做好政策銜接, 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實 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資質證書繼續有效,有效期屆滿的,統一延期至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 質標準實施之日。
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實施后,持有上述資質證書的企業按照有關 規定實行換證。
” 3.1.2財務要求: 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 2022 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基本 戶銀行在 2023 年 11 月 01 日以后出具的銀行資信證明。
3.1.3信譽要求: 投標單位在“信用中國 ” 未被列入失信 被執行人名單 、 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 ; 在 “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 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投標人無須提供查詢截圖,以評標委員會或招標代理機構現場查詢核實為準)。
3.1.4 (3)本項目實行技術暗標盲評,即投標文件的商務標、技術標分開制作,評審委員會按要求對商務標采取明標評審、對技術標采取暗標評審。
本項目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投訴舉報部門及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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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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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編輯:ggzy.gov